國人最常見「淋巴瘤」惡性度高 健保擴大給付治療可省400萬
▲ 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雙特異性抗體獲健保給付。(圖/記者趙於婷攝)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DLBCL)是國人最常罹患的淋巴瘤,雖有機會治癒,但因惡性度高與侵襲速度快,一旦不幸復發,可能僅剩半年壽命。健保署在今年8月1日起,正式擴大第3線藥物給付,符合提件病友最長可申請12個療程,推估第5年時,每年將有約200名病友可受惠,最多有望省下350萬元至400萬元不等的藥費。
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黃泰中秘書長表示,淋巴瘤可分爲何傑金氏與非何傑金氏兩大類,依最新111年癌症登記報告資料,當年度淋巴瘤新案例共有3,433例,其中九成以上爲非何傑金氏淋巴瘤(3,219例)。
中華民國血液及骨髓移植學會葉士芃理事長分析,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是非何傑金氏淋巴瘤最常見的類型,在臺灣約佔五成以上,雖較好發於50歲以上族羣,但任何年紀都可能罹病;因惡性度高、侵襲快速,且可能侵犯全身器官,因此治療應越快越好,避免等待空窗期。
過往要使用第三線雙特異性抗體藥物,患者必須自行負擔破百萬高價藥費,健保署從今年8月1日起,給付條件包括「複發性或難治性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先前曾接受至少兩線全身治療」、「具CD20抗原陽性」以及「前線救援治療需符合a.治療兩個療程以上覆發或發生疾病惡化;或b.經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失敗者」等。
黃泰中說,雙特異性抗體則是健保申請通過就可立刻使用,也不限制醫院,對無法跨縣市醫療與病況較緊急的病人來說,有望補足其需求,只是雙特異性抗體療程設計爲分次施打,整體療程期間會較長,但也因爲給藥設計爲逐步調高劑量,因此在毒性與副作用控管上也會相較緩和。
葉士芃強調,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是有可能治癒的癌症,面對治療策略越來越多元與多樣,治療成績也持續進步,病友可主動跟主治醫師討論治療選擇,積極配合醫囑,都有機會長期穩定病情,接下來符合給付條件的複發性或難治性的患者,都有機會於第三線由醫師協助申請雙特異性抗體、最多12個療程的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