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涉企執法不是“一陣風”
原標題:規範涉企執法不是“一陣風”
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問題,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行爲,執法標準不一致、要求不統一、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爲,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該罰不罰、“吃拿卡要”、粗暴執法等違反執法規範要求的行爲……5月22日,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開展以來,聚焦上述四類企業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重點糾治,取得初步成果,同時也坦言“與企業和羣衆的期待還有一定差距”。
涉企執法的一些突出問題得到糾治,企業可以鬆下一口氣。大家同樣關心,專項行動過後,問題會不會反彈?或者說,如何建立長效機制,避免規範涉企執法“一陣風”?
這樣的擔心並不多餘。一方面,一些問題具有複雜性、頑固性,比如亂罰款、趨利性執法背後的利益動機、制度不完善,需要從根上對症下藥。另一方面,當前涉企行政執法當中還是存在着粗暴執法、任性執法和機械執法等問題。這裡有很多是由人的原因導致的。強化對執法人員的管理、培訓和監督,提高執法人員能力和素質,也是一項長期工程。
建立規範涉企執法長效機制,有三個發力點。
一是完善制度,制度是管根本、管長遠的。食品藥品、安全生產、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等行政執法事項多、工作量大、行政裁量權基準幅度比較大的領域,也是容易引發問題的領域,需要針對執法突出問題,制定具體規則,從根本上加以解決。以備受關注的違規異地執法爲例,諸如個別地區公安機關違法違規異地抓捕,以“辦案”爲名行“創收”之實,既有司法問題,也有行政問題。特別是隨着新業態的出現,企業的生產、經營、運輸、銷售會涉及不同地方,行政檢查和行政處罰也會涉及異地執行問題。建立健全行政檢查異地協助機制等,方能從源頭篩除不合規異地執法。
二是管住人,提高執法人員能力和素質對提升執法水平具有關鍵作用。“每年都要接受上百次檢查”類似荒唐事背後,有的是執法人員“查了就免責、不查就追責”的“卸責式”錯誤觀念在作祟,有的是執法部門各自爲政,只圖自己省事。無論是缺乏服務意識,還是能力不濟,都不該由企業來買單。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多地清理了不符合行政執法條件的人員,各地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線索1140條,處理相關人員1068人。嚴把入口關、能力關、素質關、責任關,利於解決因執法人員政策理解不到位、能力和水平不足而導致的執法亂象。
三是充分運用數字技術,實現企業減負與執法增效雙贏。同步發佈的8個執法監督典型案例中,就有2起數字賦能規範涉企檢查的例子,其中一起還是運用AI得到的“檢查擾企”線索。司法部有關負責人還提到,專項行動強化數字賦能,開發建設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的工作平臺,實時統一彙總問題線索,自動分送至相應地區和部門,“實時統計分析全國工作情況,及時提示預警,比如將罰沒收入同比增長超過20%的設爲預警值,要求相關地方說明情況,再採取相應的舉措”。引入數字技術的做法,不僅能減輕基層負擔、提高工作效率,還可以破解人情掣肘,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剛性。
今年5月20日起施行的民營經濟促進法明確規定,建立健全行政執法違法行爲投訴舉報處理機制、涉企行政執法訴求溝通機制,加強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隨着此次專項行動的開展以及今後進一步規範涉企執法,將促進實現良法善治,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讓企業安心經營、放心發展。(維辰)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