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
5月5日,記者獲悉,爲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解決涉企行政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性大等問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合肥市日前出臺《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具體舉措和任務分工》。
嚴格涉企檢查職權行使。加強行政檢查主體資格審查和管理,依法確認行政檢查主體資格並向社會公告;明確行政檢查範圍,將涉企行政檢查分爲有計劃行政檢查和觸發式行政檢查;全面清理並公佈涉企行政檢查事項,事項清單實行動態管理,確保檢查事項依法依規;全面接受企業和社會監督。規範涉企檢查組織實施。科學、合理制定年度行政檢查計劃並及時備案,整合多部門檢查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檢查頻次;規範行政檢查程序,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範行政檢查記錄;強化行政檢查紀律,嚴格遵守“五個嚴禁”“八個不得”規定,防止逐利檢查、任性檢查。優化涉企檢查方式方法。深入推進“綜合查一次”改革,推動跨部門聯合檢查,實現“進一次門、查多件事”;充分運用非現場方式進行檢查,能通過書面覈查、信息共享、智慧監管、大數據篩查等方式監管的,不得入企實施現場檢查;探索建立“風險+信用”的分級分類涉企行政檢查模式,實行差異化監管,實現精準檢查;推行涉企“檢查碼”,規範使用“安徽行政檢查碼”,實施“亮碼”檢查。加大涉企檢查保障力度。加強綜合統籌,強化檢查舉措規範實施,暢通行政檢查投訴舉報渠道,做好涉企行政檢查效能評估;將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工作納入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範圍,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檢查行爲,確保行政檢查於法有據、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精準高效。(記者 馬冰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