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大王」對決美國最高法院!川普對等關稅明辯論 5大重點一次看
美國總統川普4月2日多全球多國宣佈對等關稅。路透
美國最高法院11月5日將針對川普政府對等關稅進行言詞辯論,若最終推翻川普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徵稅正當性,聯邦政府恐須退還超過1000億美元關稅收入,並喪失每年數千億美元的財政收益。國會山報3日報導,關鍵在於川普能否以「緊急權限」爲由對外課稅;而50年前的上訴判例可能成爲關鍵依據。若原告小型企業主張被大法官駁回,仍可啓動「B計劃」。
川普對等關稅案癥結
美國曆史大部分由國會主導關稅,但在1930年《斯姆特-霍利關稅法》(Smoot-Hawley Tariff Act)引發災難後果後,國會將部分談判權限授予總統,用以簽訂雙邊貿易,國會間或透過具體條件的立法,在有限範圍內授權總統調整關稅。
川普政府則幾近突破限制,主張總統依據1977年IEEPA,有權在他認定的國家緊急狀況下,對任何國家、以任何稅率徵收關稅。
根據這項法律措辭,允許總統在「異常且非常的威脅下」處理情勢,包括「管制」(regulate)外國財產的「進口」(importation)。川普政府因此主張,管制進口包含徵收關稅的權力。
提告的小型企業主張,立法時未預期「管制」會被解釋爲「課徵關稅」,因此川普政府依此行使關稅權逾越法律授權。下級法院先前裁定川普政府敗訴,案件現由最高法院受理上訴。
尼克森引IEEPA前身成判例
在川普之前,從未有美國總統援引IEEPA徵收關稅,因此最高法院從未就此問題作出裁定。大法官的判斷,可能取決於前總統尼克森時代一項50年前的上訴判例。
1971年8月,尼克森依據IEEPA前身《對敵貿易法》徵收臨時10%關稅,遭日本進口商Yoshida International提告。法院最終認定該措施在特定情況下合法,但同時強調總統並未擁有無限制的關稅權,仍須受國會授權與法律程序約束。
代表川普政府的聯邦檢察總長索爾(John Sauer)主張,國會在制定IEEPA時已知悉該先例,因此「管制」一詞應包含關稅之意;原告則強調Yoshida案否決授予總統不受限的關稅權力
美國貿易逆差構成緊急狀態?
即使IEEPA被視爲允許課徵關稅,總統也僅能在「非常且異常威脅」的國家緊急狀態下行使此權。川普以芬太尼流入與長期貿易逆差爲由宣佈緊急狀態並徵收關稅,但原告認爲,兩者皆不構成真正緊急情況,尤其貿易逆差屬長期問題。川普政府則辯稱逆差已危及國安,並主張法院無權質疑總統對緊急狀態的判定。
推翻對等關稅B計劃
若最高法院同意原告觀點,認爲IEEPA中關於「管制」與「緊急狀況」的語句,明顯不足以授權川普採取如此廣泛行動,那麼法院即可直接推翻這些關稅。
若不同意,原告可考慮依據「重大問題原則」(Major Questions Doctrine)提出,凡涉及重大經濟與政治影響的行政行動,必須有國會明確授權。進而主張IEEPA並未清楚賦予總統徵收關稅的權力,法條中也未出現「關稅」「稅」等字眼,因此川普以該法徵稅屬越權。
川普缺席仍是焦點
川普政府警告若敗訴恐引發經濟災難,川普則多次宣稱,這是「美國史上最重要的案件之一」。他原本考慮親自去最高法院聽辯論,但最後改變主意,稱不希望自己的出席轉移焦點。根據法院歷史資料,如果他真的去了,會是美國史上第一位親自出席最高法院辯論的現任總統。
即使川普不在現場,這場審理仍被視爲他與保守派主導的最高法院之間的一場重大對決,目前9位大法官中有6位是保守派、其中3位由川普本人任命。
華爾街日報3日以「關稅大王與最高法院」(The Tariff King and the Supreme Court)爲題發表社論指出,這起案件不僅關乎關稅政策,更是對美國憲政體制的考驗。若最高法院支持川普的主張,未來任何總統都可能以「國家緊急狀態」爲名,繞過國會自行課稅,形同奪取國會的財政權。社論認爲,真正的危險並非法院推翻川普的關稅,而是若法院允許行政權無限擴張,讓每一位總統都能成爲新的「關稅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