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對等關稅上路 經濟部公佈「臺灣輸美產品」課稅一次看
▲經濟部。(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臺北報導
美國總統川普祭出對等關稅,臺灣出口至美國的產品最高將被加徵32%關稅正式上路。經濟部整理相關說明並公佈於國際貿易署網站,提醒業者出口前務必掌握最新稅則資訊,並與美國買家充分溝通。
經濟部說明,根據美國行政命令,我國輸美產品課稅分爲3類,第1類爲原本已加徵25%國安關稅的鋼、鋁、汽車及其零件;第2類爲僅課徵原有最惠國待遇(MFN)稅率的產品,包括銅、藥品、半導體、木材、特定關鍵礦物與能源產品;第3類則爲除上述以外的所有其他產品,將在MFN稅率基礎上加徵32%對等關稅。
經濟部表示,關稅課徵依產品裝船時間而異,美東時間4/5凌晨前已裝船及運送中的貨品,僅課原有關稅;4/5至4/9間裝船者,除原稅外再加徵10%;而4/9凌晨起裝船者,將全面適用32%對等關稅。爲避免濫用「在途例外」,美方規定最晚報關期限爲5/27凌晨前,且須符合裝船時間等認定條件。
此外,若輸美產品含有20%以上的「美國成分」(美製零組件或原料),該部分價值可免加徵對等關稅,僅課MFN稅率;申報時須使用9903.01.34稅號,並以兩行報關,分別標示美國與非美國成分的價值、數量及稅則。
經濟部提醒,若產品原已被美方課徵反傾銷或平衡稅,仍需依規繳納,對等關稅不具排除效果。由於美方採個案認定,建議業者出貨前應查明稅則號列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避免通關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