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禁川普對等關稅 批「越權」7要點一覽

美國國際貿易法庭(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3名法官28日裁定,暫停美國總統川普4月2日「解放日」,以緊急經濟權力爲由,對全球各國施加的「對等關稅」。(路透)

美國國際貿易法庭(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3名法官28日裁定,暫停美國總統川普4月2日「解放日」,以緊急經濟權力爲由,對全球各國施加的「對等關稅」,以及先前分別對中國大陸、加拿大、墨西哥課徵的芬太尼稅,法官認爲川普逾越權力,不過這項禁令不涵蓋汽車、零組件、鋼鋁等25%關稅。

CNN報導,這項禁令暫停川普對全球各國課徵的10%「普遍關稅」(universal tariffs)、對中國課徵的30%關稅、對墨西哥及加拿大部分商品課徵的25%關稅。

法官支持這是一項「永久性禁令」,在美國與多數貿易伙伴達成協議之前暫停關稅措施,這代表川普的大部分關稅措施將暫停。

富比世(Forbes)指出,川普政府幾乎肯定會向美國聯邦巡迴區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提起上訴,美媒先前指出,美國聯邦巡迴區上訴法院過去在關稅問題上一向尊重總統的決定,因此可能在川普政府上訴後恢復關稅措施。

川普4月2日宣佈美國進入「國家經濟緊急狀態」(national economic emergency),在不須經過國會同意下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IEEPA),對多數重要貿易伙伴課徵「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s),儘管他很快於4月9日延後實施對等關稅90天,不過仍對全球所有進口商品保留10%「普遍關稅」。

在此之前,川普同樣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以打擊芬太尼販運不力爲由,對中國商品課徵20%關稅,以及對加拿大、墨西哥商品課徵25%關稅。

美國國際貿易法庭在裁決中寫道,川普沒有權限宣佈國家緊急狀態來實施這些關稅,「《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並未授權任何全球、報復性或販運關稅命令,全球性及報復性關稅命令逾越《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賦予總統的任何權限,來透過關稅手段監管進口」,法官們認爲,這些關稅措施並未應對命令中所謂的威脅。

不過由於川普政府是援引1962年《貿易擴張法》(Trade Expansion Act)第232條款(Section 232)來祭出汽車、汽車零組件、鋼、鋁關稅,因此此次裁決並不影響25%汽車、鋼鋁稅實施。

美國國際貿易法庭會有這項裁決,是因爲無黨派的自由司法中心(Liberty Justice Center),4月代表包括葡萄酒商在內等5家美國企業提起訴訟,這些企業主張關稅措施對他們造成嚴重損害,在訴訟中強調川普政府尚未達到緊急狀態標準,他們也主張《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並未賦予總統權限來實施關稅。

白宮先前表示,美國與其他國家的貿易逆差構成「國家緊急狀態」。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