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對等關稅 資誠提醒7大關鍵細節
美國總統川普在美東當地時間4月2日下午4點(臺灣時間3日清晨4點),宣佈對全球貿易伙伴徵收全面性的對等關稅。(美聯社)
針對川普政府宣佈的新關稅措施,PwC Taiwan專責海關及國際貿易管理服務的李益甄律師提出七大關鍵細節,首先是關於大陸的關稅,新公佈的關稅稅率是34%,這是在原有20%的基礎上疊加計算,故最終稅率爲54%。
二是已課徵232額外關稅的產品,類似鋼鋁產品和汽車及特定零件已被課徵25%額外關稅,不包含在此次對等關稅的範圍。
232額外關稅是基於美國貿易擴展法第232條款所實施的,該條款允許美國政府在認爲特定進口產品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時,進行調查並施加進一步的關稅措施。因此,某些產品,例如鋼鋁產品與汽車及其部份零件,已被認定需求加徵額外的25%關稅。這些產品因此不會再適用於新增的對等關稅措施。
三是臺灣的半導體產品並不適用於這次的對等關稅,因此暫時免於額外的關稅影響。
四是豁免產品,資誠表示,醫藥產品、能源,以及部分美國未生產的產品被豁免於這次關稅措施。
五是美墨加自由貿易協定(USMCA)暫時繼續有效,符合美墨加自由貿易協定商品,將繼續豁免課稅,但非協定範圍項目商品將加徵12%對等關稅。
六是其他國家,即川普未列於圖表中的國家將加徵10%的基準關稅。
七是生效日期,10%的基準關稅將於美東時間4月5日生效,對等關稅將於4月9日生效。原本800美元以下的小額貨物免課徵關稅規定,本次也公告將於5月2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