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改革方案首曝細節:盈利客戶佔比或納入基金經理、高管、渠道等全面考覈|合規觀察與基金人事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黎雨辰 北京報道
公募業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的工作方案,正呼之欲出。
近日,多則關於公募基金改革方案初稿(下稱“方案”)的主要細則在業內流傳,引發行業人士討論。方案整體包含公募基金考覈機制、費率改革、發展權益類產品、合規管理、代銷機構和其他行業建設六大方面內容。
3月14日,有接近監管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證實了相關內容已經經過監管層和業內高管現場交流。
今年1月22日,多部門曾聯合印發了《關於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工作的實施方案》,而在次日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上,證監會主席吳清表示,按照去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會議關於穩步推進公募基金改革的部署,證監會提出了一些有針對性的改革舉措,目前已形成初步改革方案。
六方面改革要點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此次即將落地的公募基金改革方案初步細節有幾大關注點。
一是基金考覈指標上新,強調客戶盈利與業績基準。
方案顯示,未來的基金公司及從業人員考覈,將會以業績與投資者服務類指標作爲重點。
其中在公募基金高級管理人員考覈方面,方案提到要降低規模、排名、收入、利潤等指標在考覈中的權重,而公司業績指標權重的佔比要保持過半。
在基金經理考覈方面,新增“投資者獲得感”的相關指標,則是此次方案的一大亮點。方案指出,要將淨值增長率、基金利潤率、盈利客戶佔比、業績與基準偏離度、基金利潤率等指標加入基金經理考覈,並佔據相對較高的權重比例。在基金公司分類評價指標中,盈利客戶佔比、業績比較基準對比等指標也將在未來佔據一席之地。
二是進一步推動費率與薪酬改革,強化業績比較基準的約束作用。
方案初稿進一步強調推動公募基金產品業績表現與費率掛鉤,對於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產品適當提高費率,對低於業績比較基準的產品要降低費率。不過據瞭解,現階段的方案中暫未提及費率降低的具體比例。同時,繼續下調大規模寬基指數產品費率,並在未來出臺相關規定。
值得一提的是,關於薪酬改革,方案還提到要結合產品與業績比較基準情況調整基金經理薪酬,並強化業績延期支付和追索機制。在這一調整下,對低於業績比較基準10%或取得負收益的產品,其基金經理的薪酬也會出現一定比例的扣減。
三是鼓勵發展權益類產品,包括鼓勵產品創新和優化發行安排。
方案一方面提到,將會對“低費率+絕對收益+業績報酬”和“長期股票投資+定期分紅”兩類產品給予重點支持。
另一方面,在此前吳清於發佈會中提出“原則上股票ETF產品5日內完成註冊”的基礎上,方案還提到,主動管理類權益基金和場外成熟寬基指數產品10日內完成註冊,有一定比例股票倉位的二級債基和偏債混合型產品15日完成註冊。
四是深化公募合規管理,更加強調對基金經理行爲的約束。
記者注意到,改革方案中對公募合規的要求已不止於相關法律法規的範疇,而是進一步注重如何讓基金經理管得好、管得穩。
例如方案提到,要建立逆週期調節機制,加大對“押賽道”等短期行爲的監管;約束單個基金經理管理產品的數量和規模。在法律建設方面,方案還提到將“僞市值管理”等違規行爲入刑責,加大“跨區檢查”等事項等。
此外,此次方案在代銷端管理和行業建設方面也有所涉及,如對基金銷售機構建立分類評價機制,將權益保有規模及佔比、盈利投資者佔比、小額定投業務規模等指標納入評價體系等。
同時在行業建設方面,方案強調培育一流的投資機構,方案提到要優化行業格局,頭部基金公司要加快從資管機構向財富管理機構轉型,支持基金公司併購重組。同時,推動保險、理財、信託等機構通過公募提高權益規模和佔比,提高社保、年金、養老金可投公募基金範圍。
機構熱議改革方案
對於此次方案初稿披露的改革方向,一些機構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由於方案中的許多內容實際與先前監管的表態與指引一脈相承,所以整體來說並沒有感到太過意外。
今年1月23日,吳清曾在發佈會中表示,公募基金改革方案將圍繞強化功能發揮、大力發展權益類基金,進一步穩步降低公募基金綜合費率,完善基金公司的治理定位三大方面展開。
而事實上,無論是彼時《關於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工作的實施方案》的落地,還是此次即將落地的公募基金改革方案,其相關細則能從過往數年來公募市場中既有的諸多改革與指引中找到脈絡。
比如方案中提到的從業人員考覈標準、薪酬標準,以及機構分類評價標準,均爲既有制度基礎上的進一步修訂。其中,去年9月公募基金行業迎來的分類評價制度修訂,修訂後的分類評價制度突出“合規風控爲先”制度本位,強化“更好發揮功能”監管導向,新增“重點專項工作”落實情況。
在公募費率方面,監管對改革的探索始於2023年——當年7月,證監會便已提到試點浮動費率產品。同年8月26日,首批與基金規模掛鉤、與基金業績掛鉤、與投資者持有時間掛鉤的20只三大類浮動費率產品獲批。在今年年初,吳清進一步提到要推動實現浮動費率產品試點轉常規。
同在2023年7月,公募基金行業費率改革“三階段”的工作方案也正式出臺,提出通過兩年左右時間逐步降低公募基金綜合投資成本。
鼓勵發展權益類基金、加快相關產品審批等方面的安排,在去年9月26日出臺的《關於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的指導意見》中同樣已有表述,如要建立ETF指數基金快速審批通道。今年1月,吳清再次強調實施股票ETF產品的快速註冊機制,原則上從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註冊,進一步便利各類中長期資金投資市場。
不過相比此前的種種規定,多家受訪機構人士也肯定稱,最新的公募基金改革方案在多項指標的量化規定上給出了更明晰的指引,與此同時,也結合公募業發展的客觀需求和價值導向,提出了改革的新要求、新方向。
其中記者發現,將盈利客戶佔比加入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經理、代銷平臺的考覈標準,是許多公募人士都相對比較重視的新變化。
“盈利客戶佔比等體現基民獲得感的指標不難衡量,儘管以前考覈也比較細,這些確實是先前相對忽視的角度。”有大型公募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面對少數改革方案,也有業內人士認爲還應更爲謹慎。
例如“對低於業績比較基準或負收益的產品,調降基金經理薪酬”這一方案,有公募人士向記者直言“公司自己絕對不敢這麼考覈”。在該人士看來,今年年初以來已有不少知名基金經理集中“出走”,日益趨緊的業績壓力和薪酬標準便或是背後的助推因素之一。適當的薪酬考覈標準有助於規範基金經理的投資行爲,但一旦制定失當,也很可能會進一步導致公募業的投研人才流失。
還有業內人士也指出,基金經理的業績表現除了個人能力,也與整體市場環境的變化息息相關,過於“一刀切”的標準可能還有修改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