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迎系統性改革
7日,證監會公佈《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標誌着超30萬億元的公募基金行業迎來系統性改革。 行動方案從優化主動權益類基金收費模式、完善行業考覈機制、大力發展權益類基金等方面發力,引導公募基金真正從“重規模”向“重回報”轉變,推動形成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拐點”。瞄準投資者獲得感發力 “重點是改革基金運營模式,督促行業迴歸‘受人之託、代客理財’的本源。”證監會主席吳清在談到強化公募基金與投資者的利益綁定時說。 回顧公募基金的發展歷程,有行業規模“突飛猛進”“收益豐厚”的時刻,也有因市場波動導致基民虧錢被詬病的情況。起伏背後的關鍵問題是:讓基金公司與基民的利益真正綁定在一起,徹底改變行業的“規模導向”。 吳清強調,優化主動權益類基金收費模式,業績差的必須少收管理費,通過浮動管理費收取機制,扭轉基金公司“旱澇保收”的現象。同時,把業績是否跑贏基準、投資者盈虧情況等直接關乎投資者切身利益的指標,納入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的考覈體系,督促基金公司從“重規模”向“重回報”轉變。此外,提高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經理用獎金跟投自己產品的比例要求,並適度延長鎖定期,讓這些“關鍵少數”與投資者利益更爲一致。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這次改革有兩個重要的“指揮棒”。一個是更加關注投資者回報,進一步強調業績比較基準這個“錨”和長週期考覈這把“尺”的作用。另一個是引導權益類基金髮展,通過一系列政策安排支持權益類基金髮揮更大作用。 “改革從橫向(同類產品)和縱向(時間維度)上同步發力,引導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增強基金投資行爲穩定性。”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趙桂才說,這有助於避免基金產品投資行爲偏離名稱和定位,減少“追漲殺跌”,提高產品長週期收益和改善投資者持有體驗。與此同時,引導行業更好平衡發展“規模”和“質量”的關係,追求更高質量的規模增長。引導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 細讀行動方案,本次公募基金改革的一個鮮明特點是,通過完善長效機制,強化激勵約束作用,督促基金公司、基金銷售機構等行業機構迴歸初心,引導公募基金行業“全鏈條”升級。 從改革舉措上看,既包括分類評價、薪酬管理、產品註冊等監管制度機制的優化,也涉及產品設計、投資管理、績效考覈等行業機構內部制度機制的升級。 以各方普遍關注的薪酬管理爲例,行動方案給出了明確的方向。對三年以上產品業績低於業績比較基準超過10個百分點的基金經理,要求績效薪酬應當明顯下降;對三年以上產品業績顯著超過業績比較基準的基金經理,可以合理適度提高其績效薪酬。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公募基金改革一如既往突出發展壯大權益類基金的導向。這是公募基金有別於其他投資渠道、能夠爲投資者創造獨特價值的關鍵所在,也是行業機構能力建設和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所在。 數據顯示,去年9月以來,權益類基金規模已經從7萬億元增長到了8.3萬億元。 行動方案優化基金公司、基金銷售機構分類評價機制,促進加大權益類基金髮行、銷售力度。積極推動產品創新,持續豐富符合國家發展導向、更有利於爲投資者創造長期收益的指數基金和主動型基金產品;同時還將進一步大幅提高權益類基金的註冊效率。 此外,改革還從完善基金公司治理、強化核心投研能力建設、提升服務投資者水平等方面發力,加快建設一流投資機構。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