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30年斷了音訊 老公行蹤不明10年!人妻只能放棄

分居30年還斷了音訊,老公行蹤不明10年!人妻只能放棄,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與丈夫阿國(均化名)在1981年結婚並育有1子,在1993年帶兒子移民加拿大,阿國以當地太冷、稅金高、進貨成本高等理由,自行返臺或到其他國家工作居住,僅在農曆年或寒暑假團聚。小萱指控,阿國與她分居逾30年,2004年起未再相聚,且自2014年起失去聯繫,此後行蹤不明,因此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亦未提出書狀聲明或主張。而他們的兒子到庭證稱,這20年來只見過父親1、2次,小時候爸爸有到加拿大找他,但是中學以後就很少,高中以後每幾年才見到爸爸1次,最後一次在加拿大見面,應該是他高三或是大一時,他不知道爸爸現在在哪裡。

在他的記憶中,高中到大學爸爸都沒有給他生活費,可能是媽媽以前存的,而且加拿大的學費很便宜,爸爸看媽媽做什麼都不爽,會罵媽媽,他們很久都沒有住在一起,爸爸個性比較會大聲罵人,媽媽也很久沒有跟爸爸聯繫。

而阿國的姊姊則表示,阿國在1980年間去大陸工作,之前會回來看看父母,但父母過世後,已經很久沒聯絡,她也不知道阿國現在在哪裡。

法官考量,阿國與小萱已分居多年,長期未共同生活,對於彼此之生活情況應難以瞭解,情感已形疏離,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婚姻已產生重大破綻,難有回覆之希望。

法官審酌,依據2人的現況,任何人若處於同一情境,均將喪失繼續維持婚姻的希望,顯然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而事由之發生,乃因阿國主動斷絕與小萱之聯繫所致,阿國顯有可歸責之處。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訴請裁判離婚,洵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