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愛偷穿女性內衣褲 離家生死不明11年!人妻放棄了
尪愛偷穿女性內衣褲,離家生死不明11年!人妻放棄了,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與丈夫阿國(均化名)在2012年結婚,不料,阿國婚後性格竟然改變,經常偷穿女性內衣褲、高跟鞋,此舉讓小萱十分無法接受。由於雙方已經無法溝通,阿國從2014年5月就離家,自此未與家人聯絡、生死不明11年。不滿阿國對她不理不睬,小萱因此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到庭答辯,是因爲小萱做得太過分,他沒辦法接受,纔會憤而離開,而且當初是小萱不許他提離婚。小萱的女性友人證稱,她並不認識阿國,當年她跟小萱的弟弟有交往過,所以認識小萱。她去過小萱家很多次,有二、三年以上,但是從來都沒有看過阿國,阿國失蹤很久都沒有聯絡。
法官考量,小萱與阿國已持續長期分居,雙方個性及觀念等均有不合,法院開庭時顯見彼此仍有嫌隙,也均未有任何積極修復夫妻感情的作爲,任憑夫妻感情日漸趨於淡漠,而小萱依舊無意維持婚姻關係。
而且,阿國還要求需有合理的補償,作爲同意離婚的條件,但僅爲其片面金錢補償之要求,也未見有實質上試圖和小萱共營家庭生活、重建溝通管道之積極舉動。
法官審酌,雙方因長期分居,導致心神上早已分崩離析、各自生活,彼此猶如獨立之個體,形同陌路,已無任何婚姻維繫之實質交流。依據2人的現況,婚姻已難以期待修復,無法繼續婚姻共同生活。若仍強求維持婚姻關係,不僅無法改善現況,反徒增雙方在矛盾中歲月虛度。
法官認,小萱與阿國的婚姻,已生破綻而且並無回覆之希望,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婚姻終究還是走到了盡頭。小萱仍然堅持離婚,且無證據證明小萱有違背婚姻義務之情事。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判決離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