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20多年無聯繫往來 婚姻沒存在價值!悲情婦只能訴離

分居20多年無聯繫往來,婚姻早已沒有存在價值!悲情婦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與丈夫阿國(均化名)在1992年結婚,共同育有2名子女,不料,雙方婚後感情趨於冷淡,因而分居迄今已逾20年,阿國還在2024年1月去大陸後就音訊全無。不滿雙方至今已全無聯繫往來,婚姻已然破裂難以維持,小萱因此依法訴請判準雙方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2人的兒子到庭證稱,父母親已分居20多年,而且分居後就很少連絡互動,父親在外欠債很多,後來就到大陸地區,他也不知父親現在人在何處。法官調閱入出境記錄顯示,阿國在2024年出境後,便未有入境臺灣的記錄。

法官考量,雙方分居迄今已逾20年,期間互動冷淡,而且自阿國出境後,就未再有入境臺灣之記錄,雙方已全無聯繫往來,可知2人長期處於分居狀態,夫妻雙方漠不關心聞問多時,徒具婚姻形式而無實質婚姻生活,顯然悖於婚姻乃夫妻組織家庭經營共同生活之本質,2人的婚姻已無回覆共同生活的可能,亦無存在價值。

法官審酌,小萱主張婚姻已難以維持,非屬無據。2人的婚姻已生重大不能回覆之破綻,任何人若處於同一境況,均將喪失維持婚姻的意願。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判決雙方離婚,洵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