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泰山買街口無效 36億返還價金離奇消失
泰山36億投資街口無效。(示意圖/資料照)
泰山(1218)5月13日甫公告法院一審判決,泰山買街口「交易無效」,電支龍頭街口應全數返還36億元,並准許泰山假執行,未料最近扣押執行竟發現街口諸多帳戶近乎歸零,成爲「海角36億」;據悉,泰山本週即向法院遞狀要求街口金融科技公司限期陳報財產,若未在期限陳報,不排除進一步聲請管收負責人胡亦嘉。
泰山前董事長詹景超卸任前主導以36億元買下街口支付4成股權案,2023年5月泰山經營權易主後,新經營團隊向臺北地檢署告發詹景超意圖掏空公司,涉嫌特別背信等重罪;另以街口支付交易案程序違法,向臺北地院提起返還投資款的民事訴訟,北院今年5月13日判決街口金科必須全額返還35億9580萬元及5%年息,並準泰山繳交11億9860萬元擔保金,啓動假執行。
據悉,泰山新團隊已向法院繳擔保金聲請強制執行街口金科財產,但法院向銀行調閱該公司113年度相關帳戶及股息紅利等所得,有5個帳戶執行無效果,銀行函覆有的帳戶結清、幾無往來、存款不足千元,當初匯入臺新銀行的36億元也被全數轉走,監理機關未接獲通報,令人不解。
由於36億元投資款,包含泰山以每股約24.63元購買Dorian公司持有子公司街口金科「老股」近14億元;另以每股24.63元認購街口金科增資「新股」共22億元。前者近14億元款項是街口金科代母公司收受保管在臺新銀行,如今款項竟消失,泰山爲維護股東權益,本週向法院遞狀要求街口金融科技公司限期陳報財產,不排除進一步聲請管收負責人胡亦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