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街口金科拒返還36億元投資款 泰山:不排除依法管收胡亦嘉

今年5月,法院判決街口股權交易案無效,街口金科必須返還近36億元及5%年息,並準泰山繳交近12億元擔保金啓動假執行。圖/本報資料照片

泰山對街口金科公司提起返還36億元投資款訴訟,臺北地院判決泰山勝訴並准予假執行,但7月10日執行未果,泰山21日透過律師團發出聲明表示,不排除依法管收街口金科董事長鬍亦嘉,也將研擬採取相關法律程序,包括提出刑事告訴等,確保全體股東之權益。

胡亦嘉則針對街口金科所涉民事訴訟聲明指出,這個事件起因於泰山企業的經營權糾紛,應與街口公司本身無直接關聯,街口與泰山所簽署的是「投資合約」,相關資金全數用於街口公司發展,絕無任何款項流入其個人帳戶,他自己所有的財產僅爲街口公司的股權。

泰山律師團表示,7月10日下午,法院依泰山所請前往長安東路街口金科公司進行查封,該址所有員工遭緊急通知撤離,一樓街口金科招牌亦悄然卸下。街口金科100%子公司街口電支公司總經理範庭甄聲稱,街口金科無實際業務、亦無員工,只是控股公司,該址7樓所有動產均屬街口電支公司所有,致當日執行程序毫無所獲。

泰山律師團質疑,街口金科資本額27億元,2023年5月又收取泰山支付的36億元投資款,依國稅局函覆街口金科2024年所得清單,銀行帳戶尚有存款,對多家公司亦有借款利息;如果街口金科公司確無實際業務,亦無員工,則應無營運需要資金,公司銀行帳戶應有鉅額存款,但目前查知帳戶幾乎歸零。

泰山律師團表示,街口金科原持有瑞興銀行高達9.6%股份,今年4月15日將該等持股全數轉給街口網路金科公司,以瑞興銀當日股價12.5元估算,街口金科收取至少4億元價款;然而泰山於5月下旬聲請查封街口金科銀行帳戶卻幾無所獲,顯有隱匿情形。

胡亦嘉則表示,爲解決爭議並保障公司發展,街口金科除將依法提出上訴,也積極尋求新的資金來源,以取代泰山的原始投資,盼能紓解當前困境,達成雙方共贏。但身爲街口創辦人與主要股東,募資工作無法假手他人,需親自出國與潛在投資人洽談,因此,懇請法院審酌其實際需求,儘速解除對其的出境限制。

泰山2023年爆發經營權之爭,時任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爲阻止市場派炒作自家股價,賣掉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持股,以36億元買進街口支付4成股權,後來經營權易手,泰山公司以街口支付交易案違法,向北院提起返還投資款的民事訴訟。今年5月,法院判決街口股權交易案無效,街口金科必須返還近36億元及5%年息,並準泰山繳交近12億元擔保金啓動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