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和山光電案起訴7人2公司 議員批政策漏洞
高雄大樹和山光電覆原前照片。(橋頭地檢署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
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因違規開發山坡地,橋頭地檢署已對7人及2家公司提起公訴,對此,高雄市議員黃飛鳳與吳利成指出,檢方起訴固然警示業者,但事件凸顯能源政策漏洞與山林復原進度緩慢的問題。
黃飛鳳表示,受損山坡地復原緩慢,許多改善措施仍未落實,例如光電板覆蓋道路部分至今未拆除,顯示覆育缺乏明確責任與進度。
她強調,中央法令與配套措施仍需修法補全,否則若能源公司消極或倒閉,誰將負責復原與環境回覆?她呼籲,政府應超越單純處罰,更要建立有效復原制度。
吳利成則批評,中央能源政策設計存在瑕疵,招標以「裝置容量高、分潤回饋比率高」爲標準,實質上鼓勵業者削山填谷,造成光禿山坡。
他質疑,土地屬自來水公司,原應重視水源保護,卻爲活化資產釋出山坡地種電,與民衆期待背道而馳,主管機關審查寬鬆,光電「大躍進式」擴張帶來生態破壞。
吳利成指出,政策錯誤纔是根本問題,「出事都是業者埋單,政府官員卻未因政策失當被究責,這才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