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智光案北市議員陳重文起訴 開公司撈321萬手法曝光

臺智光案北市議員陳重文遭到檢方起訴,他開公司撈321萬手法曝光。(圖:shutterstock/達志)

喧騰一時的臺智光弊案,檢廉查出,臺北市議員陳重文成立立錡雲端科技公司,再利用議員職權,迫使北市社會局、臺智光公司在社會局公託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向立錡採購監視器及相關硬體設備,圖利自己321萬多元。臺北地檢署今(19)日依圖利、僞造文書、業務侵佔、公司法、商業會計法起訴陳重文與妻子白惠萍、業者康立錡、陳洛麟4人,以陳重文事後以「大水庫理論」辯詞卸責,向法院求處重刑。

另臺智光董事長李慶煌之子、臺通光電董事長特助李嘉豪涉嫌利用母公司臺通光電買回庫藏股、臺智光遭搜索時買賣股票內線交易,獲取不法利益及擬製性獲利共計2326萬2652元,北檢依內線交易罪起訴李嘉豪、獲利3萬多元的臺通光電前股東陳玉玲、獲利57萬多元的工務部經理石育宇3人。

至於陳重文、白惠萍與臺智光公司董事長李慶煌、顧問陳豐源等人,涉及臺北市光纖BOT案關於北市警局監視系統專用傳輸網路服務費率涉及貪污、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部分,另案偵辦中。

另陳重文等人涉木柵焚化廠112年廚餘固渣堆肥委託勞務案所涉圖利罪;李嘉豪母親謝燕春、2任前妻黃明慧、李季芹3人涉內線交易罪,均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起訴指出,臺北市政府與臺智光公司2011年簽訂「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BOT案合約,約定由臺智光負責建置北市光纖網路,享有25年經營權。

陳重文知悉康立錡具有監視器系統專業,可從與臺智光業務中獲利,於去年4至6月間,利用市議員職權索資、質詢或施壓,針對北市社會局就公託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政策是否及如何執行等範疇進行干涉,社會局因此委請臺智光就下轄各公託中心辦理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

陳、康自去年5月初成立錡公司,由康出任公司負責人,而陳在幕後操控,迫使臺智光在北市社會局公託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向立錡公司採購監視器及相關硬體設備,去年10月16日臺智光與立錡公司簽定臺灣智慧光網社會局影像系統雲端建置合約書,向立錡採購1081萬7520元。

臺智光去年12月15日將第一、二期款計811萬3040元匯至立錡帳戶。5天后,陳重文匯出759萬8940元至康男獨資的維鑛公司,供維鑛公司進行履約,臺智光付出第三期款270萬4380元給立錡,陳共獲不法利益321萬8480元。

另陳重文對外借資,成立立錡、國亨公司,涉嫌資本不實,違反公司法。去年5月、12月陳兩度指示妻子白惠萍侵佔國亨公司90萬4150元、441萬元款項。

此外,陳重文爲推展其經營的立展公司環保堆肥業務,欲在北市北投區大業路興建廠房,將立展公司不實增資。

檢方痛批,陳重文利用市議員職權,透過質詢及索資、對行政權之干預及施壓,將北市光纖BOT案、北市社會局、臺智光公司及康立錡予以串連,並透過成立立錡公司,隱身其中獲利,圖利自己321萬8480元,事後還以「大水庫理論」搪塞而避重就輕,犯後態度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