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樹光電板吃掉山林!濫墾2.5萬平方米 7黑心業者遭起訴

▲高雄大樹光電板吃掉山林!違規濫墾2.5萬平方米。(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市大樹區和光裡太陽能光電案爆出違規濫墾,引發社會關注。橋頭地檢署介入偵辦,確認違規開發面積合計達2.5萬平方公尺,一共偵結起訴7人,其中,林姓光電業者、吳姓水保技師遭求刑2年半,並經高雄市政府督促廠商將相關案場山坡地回覆原狀,以避免土石流失。

大樹和光裡太陽能光電案被爆出未落實水土保持計劃,導致山頭遭剷平、大片山林變成光禿裸地。檢察官與高市水利局聯手勘查後,確認疑有重大違規行爲,並進一步追查是否涉及違法施工與不當申報。

檢方指出,「聰明的家」公司負責人林瑞豐與兒子林宜緯在公有山坡地內,擅自於不可開發區開發、使用和山光電案第一期工程案場鋪設太陽能光電板,以此方式擅自墾殖、開發公有山坡地。又在今年2、3月間,非法墾殖第二期工程案場,破壞原有植生地貌,違規開發面積合計達2.5萬平方公尺。

▲高雄大樹光電板吃掉山林!違規濫墾2.5萬平方米。(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爲加速現場開發整地速度,林瑞豐與仲欽工程業者兼水保技師吳安欽,在山坡地未依覈定計劃實施水土保持就立即開挖整地,且在取得水利局核發的施工許可,但滯洪沉砂池、豎井未完善前,違反施工工序,立刻調度挖土機在二期案場大規模整地。

直到今年6月17日,水利局會同專業技師前往現場會勘後,判定現場直接影響水土保持功能,導致水土流失涉嫌違反水土保持法檢方隨即在7月22日執行搜索,並對被告林瑞豐、吳安欽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林姓光電業者、吳姓水保技師遭求刑2年半,並經高雄市政府督促廠商將相關案場山坡地回覆原狀,以避免土石流失。(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檢方偵查認爲,被告林瑞豐、林宜緯犯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在公有山坡地擅自墾殖、從事開發行爲罪嫌;又被告林瑞豐與吳安欽及其員工等5人犯水土保持法,未依覈定計劃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致生水土流失;另吳安欽及2名員工另犯業務上登載不實準文書罪。

檢方偵結後,具體求刑被告林瑞豐、吳安欽各有期徒刑2年6月、被告林宜緯有期徒刑1年,相關工程人員黃男、林男各有期徒刑2年、盧男有期徒刑1年10月、蘇男有期徒刑7月,光電公司聰明的家公司及仲欽公司均應科罰金新臺幣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