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樹「黑巨獸」吃掉綠山林 市府7度開罰未改善令終止開發送辦

高雄大樹和山裡山上51公頃山坡地開發光電場,第一期工程已經完成光電板施作,黃色區塊尚未施工,案場距離聚落僅100公尺。記者劉學聖/攝影

高雄大樹區和山裡51公頃山坡地開發光電場,被大面積黑色光電板「吃掉」大片山林,水土保持糟破壞,居民憂心滅村,引發關注。高雄市水利局7度開罰,業者仍未改善,今依水土保持法第33條裁罰108萬元,移送地檢署偵辦,除已要求停工,並要求能源署撤銷許可、終止開發。

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昨天率專案小組會同水土保持技師至大樹區和山光電發電設施現場勘查,確認業者開發涉及不可開發區並造成大面積地表裸露,屬重大違規。

高市府指出,業者本應依開發計劃所定光電設施區域及面積,施工架設太陽能板及相關設施,但業者除於不可開發區施工,未依開發原則維持原有自然地形、地貌,以減少開發對環境不利影響,或留設隔離綠帶或綠地,作爲與周圍環境緩衝,業者卻一次性大規模整地,造成大面積地表裸露。

經現勘,業者未依覈定水土保持計劃施工情節重大,將依水土保持計劃審覈監督辦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廢止該水土保持計劃施工許可證,嚴格要求業者立即完成違規善後裸露處恢復植生原況及施作必要滯洪、沉砂及防災設施,並要求能源署撤銷許可、終止開發。

市府將報請能源署廢止籌設計劃書,並報請內政部廢止開發計劃書、恢復原土地使用。

高市府重申,除5月已要求停工,並將要求能源署撤銷許可、終止開發,業者必須完成改善目前水土保持各項缺失,並恢復植生地貌,保障民衆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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