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嬰中心女嬰趴睡窒息不治 竹市府開罰24萬令限期改善
新竹市政府27日表示,經評估認定,該託嬰中心違反《兒少法》規定,將依同法第107條處以24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提出改善計劃。(王惠慧攝)
新竹市某託嬰中心本月11日發生疑涉照顧幼兒不當事件,1名4個月大女嬰趴睡在地墊上40分鐘導致窒息,經送醫搶救13日後仍不幸逝世;新竹市政府27日表示,經評估認定,該託嬰中心違反《兒少法》規定,將依同法第107條處以24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提出改善計劃。
事件起源於3月11日,女嬰在該託嬰中心受託期間送醫,事後女嬰家長也在網路發文,指疑因托育人員人爲疏忽,導致趴睡窒息,經送醫後送加護病房觀察,情況相當不樂觀,看監視器才發現,質疑該中心竟然讓4個多月剛會翻身的嬰兒趴在地墊上將近40分鐘,無人理會。
但在搶救13天后,女嬰仍於24日宣告不治;市府社會處27日表示,發生當日社會處接獲通報後即進行調查程序,除進行稽查、案件調查並保全監視器畫面外,並於3月25日召開專案會議,邀請醫療、法律及幼教專家學者進行討論。
後續市府評估並認定該託嬰中心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第1款之規定,故依同法第107條之規定處24萬元罰鍰,並要求該託嬰中心限期提出改善計劃。
社會處也說明,目前該託嬰中心仍收託70名嬰幼兒,因受處分後託嬰中心將被取消準公共化託嬰中心資格及補助,後續市府將依規給予家長延長3個月托育補助,並協助進行轉託確保幼兒獲得妥善照顧。
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對於託嬰中心發生此憾事感到十分痛心,並已第一時間責成社會處透過社工即刻關懷與協助,依家戶需求提供關懷服務及心理諮商資源。此外,市府將依法進行處分,同時全力協助其他家長辦理轉託事宜,確保幼兒的照顧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