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託嬰中心女嬰趴睡窒息身亡 市府勒令停業公佈負責人姓名

新竹市政府28日表示,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7條之規定,命該託嬰中心停業並公佈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王惠慧攝)

新竹市某託嬰中心本月11日遭家長控訴,疑讓4個月女嬰趴睡40分鐘導致窒息,竹市府、檢警皆介入調查,女嬰送醫搶救13天后仍不幸過世。新竹市政府繼昨日開罰24萬元並限期改善後,28日再勒令該託嬰中心停業,並公佈負責人姓名。

近日發生託嬰中心照顧不當,導致幼兒不幸身亡的事件,新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對此深感痛心,並表示絕不能容忍類似事件發生,立即責成社會處對該託嬰中心從嚴處分,市府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7條之規定,命該託嬰中心停業並公佈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社會處說明,目前本案評估並認定該託嬰中心確有違反《兒少法》第83條第1款之規定,除依同法第107條規定處24萬元罰鍰,並要求該託嬰中心限期提出改善計劃外,另基於公益上之必要,市府對該託嬰中心將再依法勒令停辦,並公佈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以維護幼兒安全與權益。

社會處指出,後續因該託嬰中心停業後,原送託的近70名幼兒,市府將全力協助轉託,市府瞭解家長轉託期待與需求,並提供相關托育補助規定、鄰近託嬰機構、居家托育人員及幼兒園等資源供家長參考。

社會處強調,確保幼兒獲得良好照顧是市府與所有第一線托育從業者的共同責任,也呼籲託嬰中心業者及托育人員應提升照顧品質,確保幼兒在安全、適切的環境中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