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樹光電板吃掉山林「一片光禿」 檢聲押業者、技師
▲高雄大樹光電板「吃掉山林」,檢方帶隊現場勘查。(圖/記者賴文萱翻攝,下同)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大樹區和光裡因開發太陽能光電,整片山頭被剷平,經濟部能源署也立即撤銷該案籌設跟施工許可,針對廠商濫墾山林部分,橋頭地檢署上月主動分案追查,檢察官帶隊到現場勘查,驚見山頭光禿禿一片,檢方昨(22)日發動搜索、約談,帶回林姓光電業者及水土保持計劃負責人吳姓技師,訊後認爲兩人涉犯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及《水土保持法》,今(23)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橋頭地檢署是在上月獲悉高雄市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案場有違反水土保持計劃致生危害水土流失情事,檢察長張春暉指示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嚴維德召集高雄市政府水利局開專案會議,並立即主動分案深入追查。
檢察官6月23日偕同水利局水保人員勘察現場,驚見當地山頭已經沒有樹木,只剩光禿禿一片黃土。檢方表示,將查明廠商是否有違反水土保持計劃致生危害水土流失情形,並調閱相關資料,由檢察官持續偵辦並釐清案情。
針對大樹光電案爭議,高市府表示,本案爲太陽光電發電業,依電業法及電業登記規則,本案籌設許可、施工許可及核發電業執照,皆屬電業管制機關經濟部能源署職權。高市府已去函要求主管機關依權責部分廢止籌設及施工許可。
經濟部也指,業者違法在未覈准區域進行光電施工部分裁罰150萬元,另本案因地表裸露與水土流失違反水保法,未落實水土保持計劃被廢除計劃案水保工程許可,能源署亦將依法廢止光電許可。
橋頭地檢署後續偵辦後,在昨天約談林姓光電業者和負責監造的吳姓技師到案,檢察官復訊後,認爲涉嫌違反《水利法》、《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法》等罪,今日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