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亂搞害山禿還喊求償!業者、技師遭收押 高雄市府發聲了
▲高雄大樹光電板「吃掉山林」,檢方帶隊現場勘查。(圖/記者賴文萱翻攝,下同)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市大樹區和光裡太陽能光電案爆出違規濫墾,橋頭地檢署22日指揮搜索並約談林姓光電業者與吳姓技師,檢方23日以違反水保法、山坡地保育條例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雄市府表示,該案是市府主動移送法辦,支持司法嚴辦嚴懲違法行爲。
針對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開發涉違反水土保持法,地檢署今凌晨聲押業者獲准,事實上,業者先前不堪鉅額損失,還向高市府寄出存證信函,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向市府求償損失。
高雄市政府今天表示,此案爲市府主動於6月19日將全案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全力支持司法機關依法嚴辦、嚴懲違法。市府已廢止二期水保計劃,並持續嚴格監督業者改善水土保持設施,也全天候監測周邊環境,確保居民安全。
▲大樹光電業者亂搞,害山林光禿一片。(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水利局表示,本案「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發電設施開發申請案」,由中央主管機關審定水土保持規劃書後,市府水利局依法覈定水土保持計劃。由於整地面積逾20公頃,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202條規定,應分兩期施作。
第一期整地面積約19.4公頃,經專業技師複查改善後,水利局於113年12月27日核發完工證明,並依法覈准第二期約10.5公頃施作。但今年第二期開工後,水利局多次查獲違規情事,除連續開罰令其停工,並在6月13日發現基地外圍有泥水外流,危害居民安全。
市府主動於6月19日依《水土保持法》第33條第3項,將業者函送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於6月23日正式廢止第二期水土保持計劃及施工許可。
▲高雄市水利局會同專業技師督導業者落實水保改善,及植生復原工作。(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過去一個多月,水利局會同專業技師督導業者落實水保改善,及植生復原工作。市府經發局也公開宣示,業者若未依規改善水保、復原植生,逕向能源署申請核發電業執照,市府將依不予核轉竣工文件。
市府表示,針對同類型違規情節重大開發行爲,已經函文提醒中央主管機關應儘速檢討並強化對大面積開發案的事前審查,以及事後查覈制度,也建議中央修法增列自動停工條款及懲罰性處置機制,杜絕業者心存僥倖、違規施工。
市府強調,此案經發局已報請經濟部能源署依《電業法》職權,廢止原核發之籌設許可與施工許可;都發局亦已函請內政部針對違規施工區域,調整其原土地使用編定,並督促業者恢復地貌植生。
此案源於橋頭地檢署上月主動分案調查,發現案場未落實水土保持計劃,導致山頭遭剷平、大片山林變成光禿裸地。檢察官與高市水利局聯手勘查後,確認疑有重大違規行爲,並進一步追查是否涉及違法施工與不當申報。
經濟部能源署已裁罰業者150萬元,並廢止其籌設與施工許可,高雄市政府亦函請主管機關依法處理。今法院裁定兩名關鍵人羈押禁見,顯示檢調掌握具體事證,全案恐持續擴大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