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樹光電板吃掉山林!陳其邁再撂重話 去函經濟部盼撤銷
▲高雄大樹光電板「吃掉山林」,居民憂滅村危機。(圖/記者賴文萱翻攝,下同)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大樹區因開發太陽能光電,和光裡整片山頭被剷平,當地居民擔心萬一遇大雨,土石流恐淹進家門口,有被滅村可能。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今天說重話,市府對於大樹光電案立場的非常清楚,昨天已經去函經濟部能源署,希望儘速撤銷該案籌設跟施工許可,盼在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爲最優先考量的前提之下,對於整個大樹光電案重新再做思考。
當地里長與里民先前向立委柯志恩陳情表示,擔心颱風雨季時,光電案場破壞山林,除可能造成土石流侵害生命財產安全外,更擔心光電板沖洗,可能會有重金屬殘留在地下水,影響居民飲用水安全。
▲陳其邁迴應大樹光電案爭議。(圖/記者賴文萱攝)
針對大樹光電案爭議,陳其邁今天重話重申,市府對於該案立場非常清楚,市府昨天已經去函經濟部能源署,希望能夠儘速撤銷籌設跟施工許可,另就違反水保法的部分,也希望橋檢能夠儘速偵辦,釐清真相。
另外,陳其邁也說,對於內政部國土署有關原來土地編訂的部分,也希望能夠同步撤銷,希望在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爲最優先考量的前提之下,能夠讓整個大樹光電案重新再做一個思考。
▲高市府已去函要求主管機關依權責部分廢止籌設及施工許可 。(圖/記者賴文萱翻攝,下同)
柯志恩先前直言,實際參與這個光電案場的會勘,此案雖是由中央規劃啓動覈准,但目前在執行面上產生的諸多問題,包括業者剷平山頭後,要做水保重種植生,才發現無水可用,想要鑿井卻遭居民擔心爭搶民生用水,與污染水源問題強力反對,再再凸顯了中央政府,在沒有完整環評法規配套下,就允許光電開發破壞山林,是多麼荒唐的事。
高市府今天強調,「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因違反於不可開發區施工、未依水保施工監督,造成土砂流出基地致生水土流失,情節重大,高市府除移請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外,已廢止其第二期水土保持計劃要求終止開發,並函請經濟部廢止籌設及施工許可。
內政部就原開發計劃部分調整回原編定使用以恢復植生,業者當務之急爲恢復植生及防汛措施,以保障民衆生命安全及維護環境生態景觀。
高市府表示,本案爲太陽光電發電業,依電業法及電業登記規則,本案籌設許可、施工許可及核發電業執照,皆屬電業管制機關經濟部能源署職權。高市府已去函要求主管機關依權責部分廢止籌設及施工許可。
高市府重申,本案市府水利局自核定水土保持計劃後,積極監督業者實施水土保持。水保監督檢查總計15次,違規裁罰7次共108萬元,並於114年5月要求業者停止整地施工。
另經市府於今年主動查察業者涉及於不可開發區施工並丈量違反開發計劃違規超過2公頃,並於6月6日邀集經濟部能源署現地會勘經該署認定違反開發計劃及施工許可,市府業依區域計劃法裁處30萬元罰鍰,並函請經濟部能源署,立即要求業者拆除清理不可開發區光電設施恢復原地貌。
因業者違反開發計劃及水土保持計劃情節重大且明確,水利局114年6月19日移請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114年6月23日廢止第二期水保計劃,經發局已報請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署,本於職權部分廢止原相關籌設許可及施工許可,都發局亦已報請內政部就原開發計劃部分調整回原編定使用以恢復植生。
水利局將配合專業技師持續督導廠商恢復植生及防汛措施,業者改善完成前,若向經濟部能源署申請核發電業執照,市府將依電業法規定不予核轉竣工文件,爲市民安全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