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樹光電鏟山種電毀林地 張啓楷:經濟部勿打假球應徹查徹辦

張啓楷質疑,政府聲稱的攏照大動作,形同打假球,完全無視當地民衆的憂慮、生命與財產安全。(戴志揚翻攝)

高雄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廠毀壞山林,違反水土保持計劃,引發社會關注,橋頭地檢署已主動分案並在今日實地勘察進行偵辦。民衆黨立委張啓楷25日在地院第三度質詢,再次提醒經濟部,高雄大樹區光電案涉及超過51公頃陡坡濫墾,業者已將山頭剷平、違規覆蓋20萬片光電板,不僅嚴重破壞地貌,戕害農民應有的農業權,更在如今即將到來的颱風季節裡,危及當地與鄰近居民生命安全。

張啓楷也強調,雖然經濟部24日宣稱「依法撤照」,實則僅針對整個光電板二期工程,其中的一小部分施工許可進行「廢止」,但絕大部分光電板仍在發電,等同放任違規事業繼續營利,政府聲稱的撤照大動作,形同打假球,完全無視當地民衆的憂慮、生命與財產安全。

張啓楷說,根據現場勘查與資料比對,此案第一期發電量達30MW、第二期15MW,合計高達45MW,若照經濟部的說法,許可廢止僅約影響三分之一,代表多數發電設施仍照常運作,政府根本沒有真正制止違法違規。更荒謬的是,經濟部聲稱會「依法處理」,卻對平均坡度超過30%的山坡地的開發,已明顯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262條視若無睹,而該開發案中四級坡的整體面積超過50%,更有約10%的六級坡,依舊可以取得相關許可,令人質疑是否官商勾結、圖利特定業者。

張啓楷質疑,政府聲稱的攏照大動作,形同打假球,完全無視當地民衆的憂慮、生命與財產安全。(戴志揚翻攝)

張啓楷也進一步指出,業者「聰明的家」在110年11月捐贈高雄市長陳其邁10萬元政治獻金,隔月即獲得光電開發許可,外界合理懷疑此案是否存在政治利益交換。如今陳其邁急忙切割聲明僅部分廢止,卻未正面迴應整體違法爭議,反倒將責任推給中央部會,要求經濟部撤銷相關許可,也反映出政府在山林保育與公共安全面前毫無擔當。

張啓楷呼籲,經濟部應立即撤銷本案第一、第二期籌設許可,並責成業者恢復山坡地原狀、補植深根性林木,強化水土保持措施;而對於發電案場屆期或遭撤銷許可後,並應提出用地遭開發、破壞後,回覆原狀的具體方案,不該縱容業者在吃幹抹淨後,就拍拍屁股走人的情況。

此外,有鑑於近年來政府爲發展太陽光電,無所不用其極,將包括原本農業等土地,變更爲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來發展,藉以進行光電開發的便宜行事作爲,張啓楷也要求經濟部應於一個月內,公開自105年以來位於特定用途用地與山坡地的光電案設置資料,攤在陽光下接受國會與社會全面檢視。若政府無法釐清爭議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等同助長違法濫權,令人質疑其立場與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