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光電亂砍伐!陳其邁再籲中央:速撤許可
高雄市長陳其邁今在市政會議前受訪重申,市府對於大樹光電案立場非常清楚,昨天已經去函經濟部能源署,希望儘速撤銷業者籌設跟施工的許可,就違反水保法部分,也希望橋檢能夠儘速偵辦,以釐清真相。(柯宗緯攝)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裡約51公頃山坡地,被業者違法大規模開發爲太陽能光電場,導致整片山林被砍伐、地貌劇變,網友嘲諷是「綠色奇蹟」。連日來,市府雖出手開鍘、送檢調偵辦,仍止不住民怨。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今(24)日重申立場指出,市府昨天已去函經濟部能源署,希望儘速撤銷籌設、施工許可,就違反水保法部分,也呼籲橋檢儘速偵辦,釐清真相。
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發電設施」爭議延燒,業者因違規於不可開發區施工、未落實水土保持監督,導致土砂外流,情節重大。高市府今(24)日表示, 23日廢止該案第二期水保計劃,要求業者終止開發。
陳其邁今在市政會議前受訪重申,市府對於大樹光電案立場非常清楚,昨天已經去函經濟部能源署,希望儘速撤銷業者籌設跟施工的許可,就違反水保法部分,也希望橋檢能夠儘速偵辦,以釐清真相。
陳其邁也提到,對於內政部國土署有關原來的土地編訂部分,也呼籲同步撤銷,希望在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爲最優先考量的前提之下,讓整個大樹光電案重新再做思考。
水利局說明,自水保計劃覈定以來,市府即展開積極監督,總計進行15次水保監督檢查,並對業者違規裁罰7次、共108萬元。今年5月,更明令業者全面停止整地施工。
另方面,市府今年進一步查察後,發現業者施工範圍擴及不可開發區,違規面積超過2公頃。6月6日市府邀集經濟部能源署現地會勘,經查實違反原開發計劃與施工許可,市府依區域計劃法開罰30萬元,並函請能源署要求業者立即拆除設施,清理不可開發區,恢復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