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光電案業者遭押 民代質疑「大罷免前」止血或斷尾求生?

高雄大樹區和山太陽能光電案持續延燒,橋頭地檢署23日聲押開發業者林瑞豐及水保技師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大樹區和山太陽能光電案持續延燒,橋頭地檢署23日聲押開發業者林瑞豐及水保技師獲准,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今(24)日痛批「這不僅是個別業者失德,更突顯政府監管缺口」,高雄市議員邱於軒更直指時機敏感,質疑「大罷免前夕的司法行動,是止血還是斷尾求生」?

柯志恩指出,和山光電案將51公頃山坡地挖禿,原本是動植物生態庇護所的大樹山林傷痕累累。自從國民黨立委與市議員邱於軒、吳利成等民代關注後,業者違規破壞行爲才陸續曝光,空拍影像顯示大面積山林遭剷平,開發面積遠超覈准範圍。

「業者與技師被收押,代表司法認定違法嫌疑重大,但引發現實問題:正在進行的水保改善與植生復原工程是否因此停擺?」柯志恩質疑,若業者放任案場荒廢,復原責任將由誰承擔?是經濟部能源署、高雄市府、地主自來水公司,還是全民埋單?

邱於軒更提出3大疑點,質疑整起案件並非單純違法。首先,沒有水利局覈准,業者如何進行大規模開挖?過程中水利局完全免責是否合理?其次,從業者陳情信顯示,109年10月市府先同意開發、中央才覈准,113年12月業者取得第一期水保完工證明,114年1月又拿到第二期施工許可,「代表市府一路知情、大開綠燈!」

邱於軒更質疑,第三,市府從111年起連續裁罰7次,卻從未要求停工、反而繼續發證,「如此大規模挖山,不僅沒踩煞車反而開綠燈,橋檢難道不應深究幕後藏鏡人?」

橋頭地檢署23日針對「和山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案傳喚負責人林瑞豐及負責水保的技師吳安欽共5人,訊後以林、吳2人涉犯《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市府24日則迴應,將全力支持司法嚴辦,持續監督業者改善水土保持設施,並全天候監測周邊環境確保居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