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蒸煮未依規定上傳卻無法可罰 陳時中:就像知道有小偷但不抓

臺中市政府強調蒸煮廚餘紀錄未上傳無法可罰,陳時中今公開指出,臺中市府這樣的觀念不對。記者李柏澔/攝影

臺中市梧棲一養豬場確診非洲豬瘟,而本案例場有使用廚餘養豬,卻未依規定每日上傳蒸煮紀錄,而臺中市政府強調,未上傳依規定並沒有相關罰則。政委陳時中今表示,這樣的觀念相當不對,就像明知有小偷但不報案就不去抓。

本次確診案例的出現,廚餘養豬被視爲病毒入侵最大的破口,加上本案例場有使用廚餘養豬,是否有按照蒸煮規定也引來質疑。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傍晚於農業部防檢署召開記者會,由政委陳時中、農業部長陳駿季共同主持。

至於案例場被發現未依相關規定上傳廚餘蒸煮畫面,臺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今早表示,雖然沒有上傳,但依法並沒有相關罰則。

陳時中表示,目前沒有回報沒有處罰,但這是觀念的問題,因爲還有其他廚餘養豬場,根據「飼料管理法」、「廢棄物清理法」等都有相關罰則,地方政府是管理單位,今天沒有要說是誰做不好,但沒有回報就沒有處罰,這樣的觀念是不對的,就像不能說知道有小偷,但沒有報案警察就不去抓。」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長顏旭明補充,沒有上傳就沒有罰則其實大有誤會,如果沒有上傳,各轄區政府就應該主動檢核和稽查,稽查重點就是有沒有以90度蒸煮1個小時以上。

顏旭明指出,該案例場今年1月時上傳23次、2月上傳24次、3月上傳28次、4月時上傳29次,5月上傳24次,6月上傳8次,7月上傳1次,8月則上傳0次,可以說今年至今都沒有落實蒸煮相關規定。

顏旭明表示,如果是再利用一般家戶廚餘養豬場未依規定蒸煮,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新臺幣最高6000元罰鍰;若是再利用事業廚餘養豬場,可處最高300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