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公式出包早提醒 卓榮泰近期邀地方首長會商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新版財劃法上路後,卻發生法條公式錯誤導致分配出狀況的爭議。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9日)表示,立法院自去年底倉促修訂新版財劃法後,產生3項無法解決的問題,過去行政院曾試圖透過覆議解決問題,但仍遭立法院否決,目前相關部會正在盤整,待幕僚作業完成後,行政院長卓榮泰將在近期內邀請地方首長會商,共同尋求解決方案。

李慧芝指出,新版財劃法在去年底倉促修正後,衍生出3個無法解決的問題。第一,公式錯誤,導致統籌分配稅款有345億無法完全分配,離島的問題就更加嚴重。

第二,事權沒有隨錢調整,各地方政府得到更多統籌分配稅款,但沒有一併調整事權分擔,導致錢到了地方、事卻還在中央的狀況。第三,富者越富、城鄉差距更大,調整後的水平分配公式,包括營利事業營業額、人口、面積的指標權重計算標準造成不公平的現象。

李慧芝表示,當時爲了解決這些問題,行政院曾經提過覆議,但還是遭到立法院否決,對此行政院感到遺憾;此外中央財源大幅減少,必須將有限的資源分配給其他城鄉差距被拉大的地方政府。

對於前述的爭議,李慧芝說,目前相關部會正在盤整,待幕僚作業完成後,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將在近期內邀請地方首長會商,共同尋求解決方案。

根據行政院提供的資料,在今年2月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移請覆議時,就有說明公式有爭議,包括「可供分配款項90.5%分配非離島的直轄市及縣(市),各⽬計算公式中,分母以佔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可供分配款項2.5%分配離島三縣(市),各⽬計算公式中,分母以佔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內容⽭盾、適⽤上會有窒礙,如何分配剩餘額度,滋⽣疑疑義。

▲行政院說明財劃法分配公式內容矛盾內容矛盾。(圖/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