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預算財劃法提釋憲 卓榮泰:沒有辦法的辦法
行政院長卓榮泰(前中)上任將屆滿1年,與副院長鄭麗君(前右)、秘書長龔明鑫(前左)等人16日在行政院舉行記者會。(趙雙傑攝)
行政院針對財劃法、總預算案提起覆議,但遭立院否決後,民進黨立院黨團已提出釋憲,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16日在媒體茶敘時,說明4項會考慮提釋憲的條件,並說爲了希望中央繼續能對財政有維持調節能力,「用提起釋憲來對這樣的修法是否合憲,是我們認爲可以的途徑。」
對於財劃法、總預算案是否提釋憲,卓榮泰表示,行政院作爲唯一有權利跟義務提出覆議的憲政機關,已經善盡義務,覆議的結果當然不如預期,「但是如果任何國會通過的法律,是否違憲違法,有沒有實質討論、有沒有經過民主程序、有沒有造成窒礙難行?這都是要考慮提起釋憲的條件」,尤其是否違憲違法,這是絕對無法打折的。
卓榮泰指出,財劃法修法後,政府已經失去對財政調節各項能力,對地方補助勢必會發生相當大影響,如果像現在中央地方對地方公共工程、建設比例分配,中央絕對無法承擔,因此不是增加地方負擔、就是延長執行年限,「但要能解決這問題,也希望繼續維持中央有財政調節的能力,提起釋憲來對這樣的修法是否合憲,是我們認爲可以的途徑。」
至於中央政府總預算,卓榮泰說,今年被刪減凍結的幅度相當龐大,現在最大症結卡在要中央政府自行刪減的939億中,還有636億無法刪減,所以主計總處已經算出,如果這636億無法自行刪減,就只能從一般性補助做調整,這又影響到中央跟地方長年合作處理的一些實際需求,但這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
卓榮泰提到,如果要改變這個狀況,就要透過追加預算,但若追加預算就是要舉債,因爲現在的特別條例或未來的特別預算,都是用過去的年度歲計賸餘,若用完了就是必要舉債,「是不是政府要在舉債的同時去負擔更多債務?這也是財政負擔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