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總預算 政院提釋憲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兩案在預算審議及立法程序中存有重大且明顯瑕疵,進而譭棄依《憲法》民主原則所建立的責任政治體制,甚至妨礙法定機關正常運作及延宕機關本應如期履行的法定職責,並且違背權力分立原則等《憲法》要求,因此聲請釋憲。
卓榮泰說,提憲法訴訟目的在於透過憲法法庭審理與裁判捍衛憲政體制,確保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得以維持,並保障國家機關運作正常與國家體制永續發展。
行政院先前提出,新版《財劃法》未分配事權,中央承接約4,000億元的省府業務無法下放,還得多拿出3,753億元的統籌分配稅款給地方,加上2,501億元一般性補助款支出,等於中央一年要減少15%的收入,未來中央重大計劃恐受影響。
除了行政院,3月24日監察院因業務費預算遭大刪96%,調查巡察、議事業務及國際監察事務預算盡數刪除,認爲立法院大幅刪減歲出預算已妨礙監察院行使職權,率先遞狀聲請釋憲;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亦於5月15日爲總預算案和《財劃法》聲請釋憲。
不過,目前各部會已着手籌編明年度總預算案,近期各縣市也陸續收到中央函文,載明一般性補助款統刪比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先前說,由於地方政府財源將大幅增加,因此正研議優先減列中央對地方的補助款。
至於中央部會預算,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曾說,原則上將依據新版《財劃法》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