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預算及財劃法修法 卓榮泰首度表態︰行政院將提釋憲

行政院長卓榮泰22日表態,行政院將針對總預算及財劃法修法提出釋憲,並強調「不是承認這樣審查預算是合法、合憲」。(摘自國會頻道)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案遭立法院否決後,行政院長卓榮泰22日上午率部會首長赴立法院施政報告時表態,行政院將針對總預算及財劃法修法提出釋憲,並強調「不是承認這樣審查預算是合法、合憲」。

立法院日前否決行政院提出的覆議案,總統賴清德已於3月21日公佈114年度總預算及財劃法修正條文。監察院則在3月24日率先聲請釋憲。卓榮泰今日面對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質詢時,首度明確表示行政院也將啓動釋憲程序。

林宜瑾關心軍公教調薪3%是否如期發放及後續救濟措施。卓榮泰迴應,儘管覆議案遭否決,預算執行受阻,但軍公教3%加薪將於5月如期入帳,相關費用將與約用人員業務經費一併「先行勻支」,因來不及辦理追加預算。

卓榮泰說明,總預算部分無論是否達成各項解凍條件,包括書面報告、專案報告及其他特殊凍結項目,行政院均已將資料一併送出,盼儘速全面解凍,讓行政部門能順利執行政策。

卓強調,雖因現實考量先勻支部分費用,但行政院絕不承認此種預算審查方式具備合法性與合憲性,後續將透過釋憲爭取行政權的合理行使空間。

而行政院李慧芝發言人表示,行政院會將1381億元解凍案全數送至立法院,希望立法院能夠在短時間內全部解凍,同時,政院也會將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連同「財政收支劃分法」一併向憲法法庭提出釋憲,尋求憲政救濟。

李慧芝指出,過去一個月來,政院無法提出解凍案,原因之一就是因爲總預算案刪減數還無法確定所致,由於立法院提案通案刪減939億,其中636億要求行政院自行調整刪除,違反憲法權力分立與責任政治原則,刪除預算導致相關政策無法執行的政治責任不明,也明確違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91號解釋的要求。

李慧芝指出,由於預算的凍結數是按照「先刪後凍」的原則來計算,也就是在扣除刪減數後,才能將新的預算數當作凍結的基礎,而在立法院沒有確認刪減數的前提下,就無法確認剩餘數,也無法在剩餘的預算中確認凍結數,而部分涉及凍結比率之案件,各機關就無法明確計算凍結金額。

李慧芝表示,由於立法院一直沒有提供總預算案刪除數與凍結數,爲使行政機關能夠正常運作,行政院卓榮泰院長日前已請陳淑姿主計長進行試算,近日進行最後確認,並統計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遭立法院凍結的項目共有1,584項、計1,381億元,其中「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的項目有1,162項、計154億元;「提出專案報告經審查後始得動支」共有373項、計366億元;「其他特殊凍結項目」共49項,總計高達861億元。

李慧芝進一步指出,在「其他特殊凍結項目」49項中,有30項是「立法院決議要求需待預算執行完成一定比率始得申請」,其中包括總統府、行政院、原民會、國防部、財政部、交通部以及金管會的業務費項目,另外「凍結案所涉解凍條件未達成」佔10項,包括要求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案送至立法院後人事總處才能提出解凍案等,但修法並非一蹴可幾,根本無法在短短一個月就提出。

李慧芝指出,「解凍條件窒礙難以達成」共9項;而這些特殊項目,其中還有違反預算法及憲法規定的條件,例如原民會原列「辦理原住民族日及會慶活動所需經費5,000千元」,解凍條件是將施政計劃內容修正爲「出版原住民族委員會已完成之『臺灣原住民族正名運動政府體制文獻史料彙編』5,000千元」,完全改變預算支用項目,也因此一直難以提出解凍案。

李慧芝表示,爲了維持行政機關正常運作、持續推行福國利民的政策、減輕民衆受到的影響、維護憲法尊嚴,行政院會將1,381億元解凍案全數提出,期望立法院能夠儘速解凍;同時,政院也會將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連同「財政收支劃分法」一併向憲法法庭提出釋憲,尋求憲政救濟,以維護全體憲政機關的憲政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