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總預算案聲請釋憲 民進黨團赴憲法法庭遞件

民進黨立院黨團15日前往司法院大門口召開「司法院聲請釋憲遞件」記者會,黨團吳思瑤(右三)、沈伯洋(左一)、鍾佳濱(左二)、訴訟代理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左三)等人,遞送(財劃法、114年度總預算)釋憲聲請書。(陳俊吉攝)

民進黨團今(15)日舉辦記者會,宣佈對「114年度總預算案」及《財劃法》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記者會後也赴憲法法庭遞件;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藍白永遠站在《憲法》的對立面,視憲法於無物,在釋憲路上絕對是大成功;針對總預算釋憲問題,柯建銘認爲,總預算是「措施性法律」,若宣判違憲,就應照總預算原編列情形,所有錢照用,應可做這樣解釋。

柯建銘表示,過去一年是中華民國立國以來最混亂、黑暗的時期,現在更是進行式,國家憲政應當是常溫,但過去一年可以說是大混亂,宛如洗三溫暖「上沖下洗、忽冷忽熱」,造成國家憲政體制破壞,藍白仗着國會過半恣意妄爲、違憲亂政,莫此爲甚。

他指出,除民間的民意凝聚提出連署罷免,立法院也是另個主戰場,民進黨51位立委與藍白短兵相接,相信最後絕對是邪不勝正,提出釋憲後大法官自有他的判斷,非常尊重大法官的憲法審查。

民進黨團主張,「114年度總預算案」違憲3大理由,包括「難以確定刪減數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要求行政院自行調整減列預算,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違反預算法49條之規定,違反法治國原則」。

《財劃法》違憲4大理由則爲「大幅縮減中央可用財源」、「直接改變中央與地方財政結構」、「未並同檢討中央與地方是權分配,衝擊至中央財政樣能」、「擴大城鄉差距,違反憲法第147條」。

針對總預算真的宣判違憲的後續處理;柯建銘表示,總預算是合憲,但藍白所做刪減都是違憲,只好當作總預算未審竣,所以照總預算的編列來執行,大開綠燈,應該可以做這樣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