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因應財劃法調整財源挹注 校園電費迴歸地方
行政院長卓榮泰28日召開「行動創新AI行動內閣2.0」記者會,公佈內閣改組名單。卓揆表示,執政團隊將用最快速度整頓,也是依照總統所指示的四大調整來調整內閣人事,會要求未來所有人要加速行動、積極任事、有感施政,迴應給國人這段時間對執政團隊所有的指教與強烈要求,我們都必須一一面對。(黃世麒攝)
新版財劃法釋出中央財源予地方,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在院會強調,爲免影響國防、外交、經濟政策,不得不做必要調整,包含地方所屬學校電費、地方公有建設物的耐震改善經費等,將回歸地方自治事項;同時,污水下水道、縣市管道路等,原則保留協助50%,重大施政項目則會以中央支應居多。
臺北市長蔣萬安昨質疑行政院主計總處擴大解釋中央給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總額不變」,藉此砍個別縣市一般性補助,今更列席行政院會反映。行政院主計總處澄清,新版財劃法規範是指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總額,不得少於修法前,非指個別縣市政府的數額,擴大解釋的是臺北市政府。
卓榮泰在院會中表示,新版財劃法修正後,爲避免影響國防、外交、經濟政策,政府不得不做必要調整,但中央115年度挹注各地方的各項財源不會低於今年,且是歷史新高,並確保調整後,屬於地方的教育、社福等基本設施都可以維持。
卓榮泰做出3項調整,第1重大施政項目,還是中央支應爲主;第2中央、地方共同分擔的污水下水道、縣市管道路、漁港下水道、地方藝文等建設原則保留協助50%,但如果地方有需求,財政有困難的話,還是可以討論。
卓榮泰強調,第3重點是迴歸由地方依照地方制度精神放負擔部分,是屬於地方自治的項目,包括地方所屬學校電費、地方公有建設物的耐震改善經費、部分廢棄物清理經費等,迴歸地方制度精神。
卓特別提醒,地方對於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羣需求,應該要從統籌稅款優先支應,避免影響弱勢族羣。對於3項調整,並請主計總處向各縣市主計處人員詳加說明,配合處理,主計總處也會設計新的簡化流程,用最快速度來滿足地方。
卓榮泰表示,政院對申請案或是計劃型補助款都是考量如何均衡臺灣,如何協助財政級距比較差的縣市,從未有政治性考量,縣市首長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