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財劃法修法 卓榮泰:學校電費、校舍耐震補強迴歸地方處理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新版財劃法去年三讀通過後,中央必須釋出4165億的財源給予地方,連帶影響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兩者的分配比例。臺北市長蔣萬安今(28日)赴行政院會反映此事,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財劃法修正後,爲了避免影響到國防、外交以及科技的發展跟整體的經濟政策,不得不做一些必要的調整;他強調,地方所屬的學校電費、地方公有建物的耐震改善等,迴歸地方自治;污水下水道、縣市管道路等,原則保留協助50%;而重大施政項目仍會以中央支應居多。
臺北市長蔣萬安日前爲了一般性補助款再槓中央,質疑主計總處擴大解釋一般性補助款「總額不變」,藉此砍個別縣市的一般性補助,他今天列席行政院會前接受訪問時表示,今天來行政院院會,不只是爲了臺北市,也是爲了各地政府發聲,一般性補助款和計劃性補助計劃性質不同,長期以來一直有公正公開的公式,現在行政院透過擴張解釋在對地方政府補助總額不變的前提下,中央政府可以調整對各縣市政府的補助金額。
蔣萬安直言,自己不能接受行政院透過擴張解釋的不公平作法,前幾年行政院風風火火的推動「班班有冷氣」,但現在教育部卻突然宣佈取消對各級學校的補助,你裝冷氣、我繳電費,行政院有沒有想過多少地方政府的財政狀況是付不出這些電費?
卓榮泰今表示,基於財劃法修正後,爲了避免影響到國防、外交以及科技的發展跟整體的經濟政策,不得不做一些必要的調整。卓指出,中央政府115年度挹注各地方政府的各項財源不會少於114年,整體的挹注財源是歷史新高,這是爲了要確保調整之後,屬於地方的教育、社福、基本設施能夠繼續的維持,這一點非常重要。
卓榮泰說,目前有分3項,第1項是重大施政項目,還是由中央來支應的很多;第2項是中央跟地方共同分擔的,比如污水下水道、縣市管的道路或漁港設施、地方藝文,中央會保留50%的額度來協助。縱然地方有任何的需求,財政上有困難,在年度當中還是可以適度檢討,原則上是50%。
卓榮泰強調,重點是迴歸地方依照地方制度精神來負擔的部分,這是屬於地方自治事項,比如地方所屬學校的電費、地方公有建築物耐震的改善經費、部分的廢棄物清理等經費,迴歸到地方自治事項來支應。
卓榮泰特別提醒,有關於低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弱勢族羣的經費需求,籲請各縣市政府,依統籌稅款要優先編列支應,不要影響到弱勢的族羣。
另外,卓榮泰也請主計總處跟各縣市的主計處人員再詳細的說明:第一,時間上,請大家諒解;第二,效率上,請大家能夠配合。也請跟各地方政府能夠談到,未來整個申請的流程,主計總處會設計一套新的簡化流程,用快速的速度來滿足地方。
卓榮泰說,要請列席的市長放心,在未來申請案或是計劃請補助當中,行政院絕對不會有政治考量;過去一年當中,各地方政府,無論哪個黨派來跟行政院談,行政院沒有一項不答應的事。
卓榮泰強調,團隊考量的是「均衡臺灣」,如何把財政級距比較差的、財政弱勢的,能夠拉起來,會用多一點精神來看這些;在其他重要的地方施政上面,都是中央建設延續的一環,我們不會有政治的考量,請各位縣市首長能夠放心,也共同來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