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鎮代借名投標圖利81萬 工務技士收賄加速撥款遭起訴
南投縣埔里鎮曾姓鎮民代表,涉嫌利用他人名義投標埔里鎮公所地方建設工程,並向工務課周姓技士行賄,加速撥款。南投地檢署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將曾、周兩人及涉案的林、徐、張三名業者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曾姓鎮代自民國110年至112年間任職埔里鎮民代表,明知應迴避涉及自身利益的工程採購案件,仍向公所提出地方建設建議案,並借用林姓人士名義及證件投標三件工程。
三件工程包括「杷城裡集會所暨活動中心周邊環境改善工程」標價15萬5232元、「杷城裡杷城公園周邊環境改善工程」標價48萬9060元,以及「水頭裡東潤路及水頭路周邊環境改善工程」標價約50萬元。
三案得標後,實際施工由曾姓鎮代安排,非法獲利近81萬元,涉及圖利自身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規定。埔里鎮公所工務課周姓技士承辦由林姓人士以公司名義承攬的工程採購案件,林姓人士分10次支付14萬7000元賄款,周姓技士協助加速撥款流程,構成貪污罪嫌。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蘇厚仁指揮廉政署中部調查組及調查局中機站偵辦,近日偵結。檢方表示,案件涉及公務員與地方代表利益衝突、圖利自身及收受賄款,依法嚴辦。林、徐、張三名業者因配合曾姓鎮代借名投標及協助交付賄款,亦依貪污治罪條例及政府採購法起訴。
埔里曾姓鎮代涉嫌借牌承包鎮公所工程,並行賄公所周姓技士,南投地檢署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