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逐新埔鎮農會理事長爆賄選 送現金洋酒求支持遭起訴
新埔鎮農會選舉出現有會員想進一步爭取擔任理事長,竟用現金洋酒拜託其他會員投票支持他。(邱立雅攝)
新竹縣新埔鎮三姓男子爲鎮農會第19屆理事,爲了角逐20屆農會理事長,找上張姓友人幫忙,利用現金、洋酒買票方式,拜託黃姓、賴姓、陳姓會員代表投票支持他,新竹地檢署日前指揮警調搜索,查扣證物,昨天(20日)依法對三姓男子提起公訴,張男爲緩起訴處分。
新竹地檢署指出,三男前爲新埔鎮農會第19屆理事,今(2025)年2月15日,與黃姓、賴姓、陳姓等農友均當選新埔鎮農會第20屆會員代表。但三男同時也登記參選該屆理事,想要進一步角逐該屆理事長。
但三男不思正途,明知農會選舉爲期選舉之公平、公正,不得對於有選舉權之人要求、交付財物而約其就選舉權爲一定之行使,竟與張姓友人於今年2月間,透過現金、洋酒買票方式,對黃姓、賴姓、陳姓會員代表拜託,請他們投票時支持三男。
檢察官於2月27日指揮警調搜索並約談被告及證人到案,同時扣得洋酒、現金等證物,迅速釐清案情,認三男、張男均涉犯農會法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之農會選舉對有選舉權之人行求而約其選舉權爲一定行使罪嫌,並對三男依法提起公訴,移請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張男則爲緩起訴處分。
新竹地檢署呼籲,農漁會選舉攸關基層民主,檢察機關將全力維護選舉公平性,對於不法賄選行爲絕不寬貸。新竹地區於3月22日將舉行漁會選舉,爲確保選舉公平正義,維護人民對民主制度的信賴;若民衆如掌握賄選情資,可撥打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檢舉。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