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區農會選舉爆人頭會員 理事長遭僞造文書罪起訴

士林區農會葉姓理事長利用人頭加入會員,檢察官依僞造文書起訴葉男。(資料照)

北市士林區農會葉姓理事長,爲了尋求連任,竟在今年農會選舉,刻意製造農地假買賣、贈與,提高會員人數,讓自己順利當選,士林地檢署29日偵結,依僞造文書罪,起訴葉姓理事長,另外13人包括人頭予以緩起訴。

起訴指出,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規定,僅有自有農業用地未達0.1公頃,但連同承租其他農地面積合計達0.2公頃以上,並經公證租約後實際從事農業生產者,將可取得佃農身分加入農會。

葉姓理事長爲擴大可掌控的農會會員人數,與李姓、洪姓、柯姓、何姓被告等共13人,早在2020年間,葉男便將其名下位於士林區的兩筆土地,分別以虛僞買賣的方式移轉登記至李、洪所選定的人頭名下,當然人頭登記農會,成爲會員後將再還給洪等人,甚至有些人頭不知道自己名下多了土地。

去年6月及7月間,葉男多次透過假贈與的方式,陸續移轉登記至其他共9名人頭名下,都不具備有農民身分。案經檢調追查,人頭均坦承是透過李男居中媒介,並未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卻加入農會。

檢方認爲,葉姓被告等14人的行爲,損害地政機關對於土地登記異動資料管理的正確性,因此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對葉男提起公訴,其餘13名人頭考量均認罪,考量其情節予以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