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鎮農會前總幹事張恭銘 涉嫌2萬元賄選遭起訴

臺東地檢署偵結成功鎮農會選舉賄選案,將前總幹事張恭銘和2名沈姓農會代表候選人提起公訴,8名會員緩起訴。(蕭嘉蕙攝)

臺東地檢署偵結成功鎮農會選舉賄選案,前農會總幹事張恭銘涉嫌以2萬元賄賂農會代表候選人,換取對方支持其續任總幹事,檢方依《農會法》將張與2名沈姓農會代表候選人提起公訴,另有8名涉案農會會員獲緩起訴處分。張恭銘於本屆理事會投票中未獲過半支持,續任失利,農會已重新公告總幹事遴聘,目前由陳致魁代理總幹事職務。

檢方指出,張恭銘爲爭取連任,於去年11月農會會員代表選舉前,交付2萬元現金予沈姓候選人,條件是要求對方參選並在當選後支持他續任。該名沈姓候選人除收賄參選,又於競選期間向多名有選舉權會員行賄;另1名沈姓候選人也被指控向2名會員交付賄款換取選票。

本案由臺東縣警局與調查局臺東縣站聯合偵辦,檢方依《農會法》第47條之1,分別以交付與收受賄賂等罪嫌起訴3人,並對8名涉案會員處以緩起訴。

成功鎮農會於今年3月5日完成理事改選後,進行總幹事遴聘作業。張恭銘爲同額競選者,並具有績優總幹事身分,最終僅獲4票支持、5票反對,遴聘未過。縣府農業處表示,將依規定重新公告遴聘,張仍具參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