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剴剴案」事務所留一星負評 2公會:律師不應因執業受威脅

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保母劉姓姊妹涉凌虐幼童「剴剴」致死案,被告的辯護人屢遭網友「網路出征」,全國律師聯合會、臺北律師公會今同步發聲明,表示大衆應避免情緒性言論干擾審判,律師也不應因執行業務受到謾罵、威脅。

據瞭解,虐童案審理期間,有辯護人的事務所官網涌進千篇不理性留言,有網民對當事律師刷「一顆星」負評,此外,有網友揭露辯護人自事務所至國民法官法庭所在位置的「寶慶院區」動線圖,但目的不詳,讓當事律師倍感壓力。

全律、北律2會會員透露,國民法官法庭審的是故意致死案,人命皆等值、無價,但「剴剴案」的審判鄉民情緒特別高昂,確實較之過往的國民參審案有不一樣的反應。

全國律師聯合會表示,近來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剴剴案」引發社會關注,國民法官制度有賴全民共同維護與尊重,呼籲社會大衆對於依國民法官法審判之案件,應維護國民法官充分的審判空間,避免輿論或情緒性言論對審判過程造成不當干擾。

全律會說,國民法官案件律師除擔任被告辯護人外,也擔任被害人及其家屬代理人,律師擔任辯護人或告訴代理人,只是立場有異,社會各界應給予尊重與理解,而非以偏頗觀點加以質疑或污名化。

臺北律師公會表示,邇來不少社會矚目民事、刑事案件的律師頻遭不理性人士以言詞、文字加以攻擊、羞辱甚至威脅,實對律師制度與職責有重大誤解。

北律說,任何人都有權利委請律師,而律師的職責在於恪守律師倫理並爭取當事人權益,在於使審判者於個案中不會忽略任何應考量事實及因素,職是,律師以保障人權、捍衛制度所展現的訴訟行爲,不應受到謾罵、羞辱與威脅。

北律表示,冀望民衆理性瞭解訴訟制度及律師職責,避免以言詞、文字對辯護律師及其家人進行攻擊、羞辱甚至威脅,支持所有會員依法行使律師職務的權利。

臺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