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審13天!律師指「剴剴」會自傷 保母哭認:有體罰沒凌虐

▲「剴剴案」臺北地院國民法官參審今(22日)首度開庭,涉案在押保母姊妹劉彩萱(左)僅承認體罰、劉若琳(右)不認罪。圖爲2人先前出庭。(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審理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涉虐死1歲男童「剴剴」案,選任參審的國民法官今(22日)首度登場,卻短暫陷入程序爭議,辯護律師團批檢方跟預定作證的鑑定醫師「套招」,並要求應依法稱「剴剴」爲「A童」,劉彩萱哭着說「我真的沒有要凌虐A童的想法」,劉若琳全盤否認犯罪,辯護律師更反指「剴剴」生前有自傷等異常行爲。

北院昨(21日)從候選素人中,選任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今上午9點多和受命法官洪寧雅,審判長林鈺珍及陪席法官吳玟儒,共同組成合議庭開審「剴剴案」,劉氏姊妹的律師首先質疑,審理期間將傳喚作證的丘姓鑑定醫師,跟檢方有「套招」行爲。

▲「剴剴案」臺北地院國民法官參審今(22日)首度開庭,法院外未出現抗議羣衆,但登記旁聽民衆不少。(圖/記者湯興漢攝)

律師團主張檢方的文件,漏未刪除跟鑑定醫師私下討論、演練如何作證的記載,律師團才得知內情,且鑑定醫師請求使用先前已被合議庭否決的證據,例如「剴剴」生前、驗屍照片,合議庭卻准許,律師團認爲鑑定醫師難以公正客觀,要求拒卻這位鑑定醫師,並向檢方「嚴正抗議」。

檢方反駁指出,丘醫師有專業權威,檢方沒能力指點醫師該做什麼,僅告知訴訟規定,不能在鑑定報告使用已被合議庭否決的證據,若真有需要、應請求合議庭准許。檢方批律師團說法侮辱丘醫師名譽,「而醫師今天不在場」,請合議庭駁回律師團的拒卻主張。

▲「剴剴案」臺北地院國民法官參審今(22日)首度開庭,涉案在押保母劉彩萱趁媒體暫時被擋在法院門外,快步走下囚車。(圖/記者許靖騏攝)

審判長諭知等國民法官今明2天熟悉參審流程,再來處理是否拒卻證人的問題。律師團隨即再出招,要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應稱本件被害人爲「A童」,以免使用小名「剴剴」足以辨識真實身分。

檢方表示,簡報資料已把「剴剴」改成「A童」,但一開口還是講「剴剴」,強調並非刻意渲染情緒,而是尊重「剴剴」是曾真實存在的生命、「不僅僅是個符號」,也尊重「剴剴」家屬想法,稱呼「剴剴」不會傷害任何人,其他個案也使用受害兒童小名。

▲「剴剴案」臺北地院國民法官參審今(22日)首度開庭,涉案在押保母劉若琳趁媒體暫時被擋在法院門外,快步走下囚車。(圖/記者許靖騏攝)

審判長表明法律有規定,諭知檢方依起訴書改稱「A童」,檢方表示「謹遵合議庭指示」,但之後仍多次有意無意地說出「剴剴」,甚至修改過的投影片又冒出「剴剴」字樣,引起旁聽民衆竊笑。

檢方指出,本案是兒童原應被送進安全港灣,卻葬送在人生終點的悲劇,劉氏姊妹以捆綁、塞水桶、裸體罰站、推背撞牆與毆打等方式持續傷害「A童」,還餵食不潔食物、冷天洗冷水澡凌虐,「哪個1歲的孩子受得了」,最後導致遍體鱗傷、營養不良,「『剴剴』,對不起,是『A童』,不幸在平安夜當天過世」。

劉彩萱先前出庭不認罪,今當庭承認「有捆綁A童,有體罰、罰站」,她突然哭着說「我真的沒有要凌虐A童的想法」,語罷不停拭淚,劉若琳則說「我否認犯罪」。

律師團表示檢方「說了一個令人悲傷的故事」,但故事背後,有沒有其他故事?本案媒體高度報導、輿論皆曰可殺,但有沒有可能「A童」出現自傷等異於一般兒童的行爲,使得劉氏姊妹照顧倍感困難,劉彩萱不知該怎麼辦。

律師團主張劉若琳非受託保母、不是「A童」主要照顧者,自認外人不應過問、所以相信姊姊的處理方式,儘管劉若琳看了姊姊傳來「A童」照片、感覺不安卻沒有勸阻,這種消極作法確實不當,但與「A童」受傷甚至死亡,有何關聯性,這些疑點須待證人作證查明。

本案排定今起至下月(5月)8日連續審理13個工作日,將傳喚11位證人,包括劉氏姊妹暫時轉爲證人身分受詰問,以及法醫師、鑑定醫師等,今下午程序包括勘驗影片證物、提示截圖,審檢辯發問等,明(23日)上午將傳喚事發時在劉家擔任外籍女看護的Mira,查明她目睹「剴剴」受虐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