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定柯文哲維持交保 民衆黨:印證北檢的主張明顯不當
民衆黨。(中時資料照,袁茵攝)
民衆黨前黨主席柯文哲、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深陷京華城案,5日分別以7000萬、3000萬元交保,經北檢提出抗告,高院發回更裁,北院15日召開羈押庭後表達維持原先裁定。對此,民衆黨迴應,合議庭裁定印證北檢主張200、300位在證據清單上的證人,即使毋須出庭也應禁止接觸,明顯不當。
針對臺北地方法院維持柯文哲原交保裁定 ,民衆黨發表聲明表示,就北院合議庭裁定,「證據清單所列證人數量甚多,一概予以限制接觸,恐怕過度限制被告一般行爲自由,有限制過當之疑慮」,並明定不得接觸證人範圍限於「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在無罪推定原則下,本就不該限制柯文哲受《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及通訊自由。
民衆黨指出,合議庭裁定,印證先前北檢主張所有200、300位在證據清單上證人,即使毋須再出庭,亦應禁止接觸,明顯不當。
民衆黨強調,柯文哲歷經近一年的不見天日的羈押禁見,身心靈飽受煎熬,會持續陪伴柯文哲與其家人,共同捍衛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