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北院裁定維持柯文哲交保 民衆黨:印證先前北檢主張明顯不當
▲民衆黨主席黃國昌15日晚陪同柯文哲搭車離開地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蘇晏男/臺北報導
臺北高等法院12日撤銷涉京華城案的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臺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裁定,發回臺北地院更裁,今(15日)上午10時重開羈押庭,並於中午12時03分結束;經合議庭評議近7小時,於晚間6時45分許,裁定維持原交保金額。對此,民衆黨表示,在無罪推定原則下,本就不該限制柯文哲受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及通訊自由,合議庭的裁定,印證先前北檢主張所有二、三百位在證據清單上的證人,即使毋須再出庭,亦應禁止接觸,明顯不當。
針對北院維持柯文哲原裁定,民衆黨15日晚間發聲明表示,就北院合議庭裁定:「證據清單所列證人數量甚多,一概予以限制接觸,恐怕過度限制被告一般行爲自由,有限制過當之疑慮。」,並明定不得接觸之證人範圍限於「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民衆黨認爲,在無罪推定原則下,本就不該限制柯文哲受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及通訊自由,合議庭的裁定,印證先前北檢主張所有二、三百位在證據清單上的證人,即使毋須再出庭,亦應禁止接觸,明顯不當。
民衆黨說,「臺灣民衆黨強調,柯主席歷經近一年的不見天日的羈押禁見,身心靈飽受煎熬,本黨會持續陪伴柯主席與其家人,共同捍衛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