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定柯文哲維持7000萬元交保 民眾黨:印證北檢相關主張明顯不當

臺北地方法院今天重開羈押庭,晚間裁定維持原判的交保條件,臺北市前市長、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左二)在妻子陳佩琪(右二)與民衆黨主席黃國昌(右一)陪同下離開法院。記者潘俊宏/攝影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裁定被告柯文哲、應曉薇維持原金額交保,臺灣民衆黨表示,在無罪推定的原則之下,本來就不該限制人身與通訊自由,臺北地檢署的相關主張明顯不當,柯文哲歷經1年羈押禁見,身心靈皆飽受煎熬,民衆黨持續與其共同捍衛清白。

臺北地方法院上週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元、應曉薇以3000萬元交保,臺北地檢署不服判決提出抗告,北院合議庭今天重開羈押庭,再度裁定柯文哲、應曉薇維持原交保金額。柯文哲稍早在妻子陳佩琪、民衆黨主席黃國昌等人的陪同下步出法院,面對媒體詢問全程不發一語。

民衆黨晚間透過聲明指出,根據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裁定,「證據清單所列證人數量甚多,一概予以限制接觸,恐怕過度限制被告一般行爲自由,有限制過當之疑慮」,同時明定不得接觸的證人範圍限於「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

民衆黨認爲,在無罪推定的原則之下,本來就不該限制憲法保障的人身及通訊自由,針對臺北地檢署主張「所有2、300位在證據清單上之證人,即使毋須再出庭亦應禁止接觸」,如今合議庭的裁定也印證明顯不當。

民衆黨強調,柯文哲歷經近1年不見天日的羈押禁見,身心靈皆飽受煎熬,未來仍會持續陪伴柯文哲與其家人共同捍衛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