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自由了!7000萬交保北檢決定不再抗告

柯文哲暫時自由了!7000萬交保北檢決定不再抗告。(中時資料庫)

臺北地院審理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本月15日二度裁定柯文哲、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各以7000萬元、3000萬元交保,臺北地檢署24日表示,不再提起抗告,因此柯、應2人確定交保。

柯文哲、應曉薇日前聲請具保停押,臺北地院5日裁定柯7000萬元交保,應3000萬元交保,都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合議庭要柯、應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行爲,並接受配戴電子腳鐶、攜帶個案手機等科技設備監控。

臺北地檢署以柯文哲、應曉薇的相關證人尚未詰問完畢,且柯文哲8日具保後即接觸證人陳智菡與陳宥丞等5大理由,9日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認定檢察官抗告有理由,12日撤銷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北院決定15日再開羈押庭。

北院15日開庭後,仍維持柯7000萬元、應3000萬元交保裁定,但要求2人不得接觸同案被告及尚未詰問的證人,也不得騷擾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證人。

依法,若臺北地檢署仍認爲柯、應2人有繼續羈押必要,不服柯、應2人交保裁定,可再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抗告期限爲10日,因此本週四25日是抗告期限,北檢今天表示不提抗告,柯、應2人就獲交保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