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 北院維持原裁定 檢方不抗告

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更換電子腳鐐,支持者到場迎接。記者季相儒/攝影

北檢指出,北院審判中四次羈押及四次具保停押裁定,均認柯文哲、應曉薇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認定2人有滅證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均有羈押原因。

北院裁定已就高院發回意旨指摘事項逐一說明,補充界定防止被告和同案被告、證人勾串,包含尚待交互詰問的21名證人或起訴書證據清單155名證人(含民衆黨黨工有關的33名證人),柯、應以7千萬、3千萬交保並輔以科技監控防止逃亡。

北檢表示,這些羈押替代措施,雖部分內容存在難以檢驗是否落實執行的疑慮,但檢察官基於「促進訴訟」的一貫立場,並聚焦於審判核心之法律主張及辯論,尊重法院裁定,不予抗告。未來審判程序中,一旦發現被告違反法院諭知應遵守事項,將促請法院重新審酌被告羈押必要性。

民衆黨迴應表示,北檢不提抗告是自打臉,印證先前所提抗告毫無正當性,但仍然處處充滿恐嚇意味,想要以羈押手段箝制當事人行動,籲請檢方落實「促進訴訟、發現真實」等原則。

民衆黨表示,柯文哲近1年多來遭受司法公器濫權起訴、不當關押,過程中被特定媒體不斷泄漏偵辦內容,影響輿論摧毀、抹黑人格,不願面對法務部調查局北機站調查結果「難謂無據,非屬不法」,硬將柯文哲等人起訴,而檢察官直到前天開庭,甚至拿出未在起訴範圍的內容詰問證人,配合綠營側翼臉書發文繼續扣帽子,證明本案背後政治力介入斧鑿斑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