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狼司機送人妻返家趁醉性侵 刑判4年半+賠80萬

苗栗一名曾姓白牌計程車司機,竟趁女乘客A女酒醉不醒人事之際,闖入其住處施以強制性交。(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苗栗一名曾姓白牌計程車司機,竟趁女乘客A女酒醉不醒人事之際,闖入其住處施以強制性交,不僅踐踏女子貞操,更重創其精神與家庭。法院審酌整體案情,判決曾男須賠償A女50萬元、其配偶B男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原告A女與B男爲夫妻,曾多次搭乘曾男駕駛的白牌車而結識。案發當晚,夫妻倆在新竹市某KTV聚會飲酒,A女因不勝酒力醉倒,B男遂聯絡熟識的曾男載妻返家。未料,這名「司機朋友」卻心懷不軌,將醉倒的A女送回苗栗住處後,不顧其意願,強行將她扶入屋內,趁其意識模糊之際,對她施以性侵。

法院審理中指出,A女雖酒醉但曾一度恢復意識,當場抗拒並說「不要」,甚至以手推拒,曾男卻無視其反對,持續進行性交至射精後方離開。事後A女情緒崩潰,向丈夫哭訴遭性侵,B男氣憤聯絡曾男,對方竟坦承「做錯事」。此外,案發當日早上A女經酒測,吐氣酒精濃度達0.62mg/L,顯見其醉態不容置疑。

檢方調查並查獲監視器畫面,顯示A女離開KTV時需他人攙扶,加上其前往臺大新竹分院、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就診時,醫師診斷其罹患急性壓力反應與創傷後壓力症候羣,身心重創。刑事部分,曾男已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定讞。

民事部分,法院審酌曾男行徑嚴重侵害原告A女之人格尊嚴與配偶權,遂判決曾男應賠償A女50萬元,另賠償B男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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