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查水錶案…花蓮民政處長50萬交保 與父親牽手步出地院

花蓮地檢署調查2月初的「查水錶」事件,檢方向法院聲請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羈押禁見,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明良臻(右)於下午2時許交保離開法院,只說「謝謝大家,小心」。記者王思慧/攝影

花蓮地檢署調查2月初的「查水錶」事件,昨搜索花蓮縣政府民政處等5處,帶走處長明良臻等人,檢方聲請羈押禁見。花蓮地方法院認爲,審酌本案進度及當事人意見,無羈押必要,裁定50萬元交保。明良臻於下午2時許交保離開法院,只說「謝謝大家,小心」,未迴應詢問,檢方將提出抗告。

明良臻於今天下午2時16分左右步出法院,神情略顯疲憊,媒體詢問有沒有話要說?有無感到委屈?會不會認爲有政治因素?檢方要抗告怎麼看等,他都沒有回答,只說「謝謝大家,小心」。

明父上前牽明良臻的手,明看起來有些哽咽,父子倆走路到停車場,疑似是明良臻的妻子則跟在旁邊,上車前明良臻對家人說聲抱歉,一行人隨即搭車離開。

明良臻疑似在引發查水錶爭議後,刪除手機相關訊息,加上檢方認爲他擁有實質影響力,恐對公務員施壓、串證,檢方以明良臻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且有羈押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花蓮地方法院表示,今天中午12時30分諭知明良臻准予50萬元保證金具保,且不得有任何聯繫同案共犯、證人行爲。理由爲依檢察官所提證據,足認明良臻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重大,但審酌本案進度及當事人意見,認本案尚無羈押必要,准以保證金具保。地檢署主檢廖榮寬表示,目前正在研擬中,將盡速依法提出抗告。

明良臻的父親今天接明良臻離開法院,一行人搭車離開。記者王思慧/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