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大罷免》趙少康涉嫌「亮票」 選委會:函送北檢偵辦

26日罷免投票日,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右)上午在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左)的陪同下,前往大安國中投票。(羅智強辦公室提供/丁上程臺北傳真)

26日罷免投票日,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上午在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的陪同下,前往大安國中投票。不過趙少康在投開票所內投票時,離開圈選區後逕自將罷免案選票疑似「亮票」給現場媒體,疑有違法之嫌。對此北市選委會表示,當下有馬上制止,並轉由轄區大安分局員警處理,將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8條及105條,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趙少康26日上午在羅智強的陪同下,前往大安國中投開票所投票。而在圈選完選票後,趙少康直接對着媒體鏡頭疑似「亮票」,後續也引發議論。

北市選委會表示,當下趙少康有出現疑似亮票動作時,現場的選務人員也隨即制止,而趙在被制止後也隨即將選票收起來。不過由於涉及亮票,現場的轄區大安分局員警也介入處理,將依違反《選罷法》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根據《選罷法》第88條規範,罷免票應在票上刊印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二欄,由投票人以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定,「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若涉犯該規範,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