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婚姻陷危機!妻與前男友藕斷絲連 夫求償百萬

桃園一名已婚的女子阿珠(化名)卻揹着丈夫小風(化名),與前男友小偉(化名)偷偷交往,甚至發展出逾越一般朋友界線的親密關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婚姻關係中,忠誠是維繫家庭和諧的重要基石,然而,桃園一名已婚的女子阿珠(化名)卻揹着丈夫小風(化名),與前男友小偉(化名)偷偷交往,甚至發展出逾越一般朋友界線的親密關係。丈夫小風發現後,氣得提告求償100萬元。桃園地院審理後,判決小偉須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風與阿珠結婚長達26年,夫妻感情原本融洽,沒想到,阿珠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前男友小偉「重燃舊情」,從113年11月到114年4月間,互動親密,儼然就是男女朋友。小風得知後,內心大受打擊,認爲小偉明知阿珠是有夫之婦,卻仍執意介入家庭,嚴重破壞他婚姻生活的圓滿幸福,因此憤而提告,並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庭上,小偉坦承過去曾與阿珠交往,但辯稱兩人早在112年6月就已分手,否認有任何侵害配偶權的行爲。不過,法官檢視小風所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後發現,阿珠與小偉在114年4月23日仍有密切對話,內容包括小偉傳送「和你在一起的日子,以你爲最重,家人孩子朋友都其次」、「你一直是我心靈最大的支柱」、「我們一起失了分寸」等語,字裡行間充滿愛意與依賴,完全不像已經分手一年的樣子。

更關鍵的是,小偉在另案的檢方偵查中,也曾向檢察官坦承,114年4月27日當天,阿珠約他到公司談事情,沒想到還沒下車,對方就突然提出分手,讓他覺得「內心很委屈」。法官據此認定,小偉與阿珠直到114年4月間都還在交往,所謂「112年6月分手」的說法,根本是推卸之詞,不足採信。

法官審酌,小偉明知阿珠已婚,仍執意與她交往,行爲已超越一般社交分際,嚴重破壞小風與阿珠之間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侵害小風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考量小風與阿珠婚姻長達26年,以及兩造的經濟狀況、社經地位等情狀,認爲小風請求100萬元稍嫌過高,最後判決小偉應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