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10萬!新北天燈新制上路 拒查、僞造標章將重罰

「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今(1)日在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資料照)

「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今(1)日在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未來業者若拒絕區公所稽查是否販售沒貼標張的天燈,採累計裁罰最重1萬元罰款;若被發現沒使用天燈標章,或重複使用或僞造、變造天燈標章,將開罰1萬以上、10萬以下罰款。

新北市議員林裔綺提案要求提前審議「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表示此案對於地方影響重大,希望儘速通過。案件送議會法規會討論後,因罰則部分有意見送大會討論。

針對罰款部分,在今天經過大會討論後明定出上限與下限,包含拒絕區公所派員稽查販售天燈,第一次罰3000、第二次罰6000、第三次罰1萬,並得按次處罰;以及賣出沒有標章或重複使用標章的天燈,或是僞造標章,按數量處1萬以上、10萬以下罰款,再補繳永續發展費。

另外若民衆施放沒有標章的天燈,被查獲後區公所仍會溯源查詢天燈來源店家並針對違法部分開罰,民衆若不願交代來源,則有可能迴歸「天燈施放管理辦法」開罰3000元,市府也將擬定檢舉違法的獎勵方式。

新北市經發局補充,新北一年施放天燈數約30萬,平溪區公所統計,販售天燈業者共34家,天燈單價介於200元至450元間。